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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武汉厂房抗震鉴定公司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1-09-27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屋安全检测,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屋安全检测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屋安全检测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房鉴作为第三方房屋质量鉴定检测机构,对于厂房质量检测的常规内容为: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情况调查;
(5)房屋变形测量;
(6)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7)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完好房:
1、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
2、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的标准,其余符合完好标准。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4、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裴本完好标准。
5、在装修、设备部分中有一、二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的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的标准。
6、结构部分除基础、承重构件、屋而外,可有一项和装修或设备部分中的一项符合一般损坏 标准,其余符合基本完好以上标准。
因为钢结构厂房检测与鉴定工作对确保厂房工程质量十分关键,检测人员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图纸和厂房建造的实际情况,认真检测钢结构承载力、焊接技术、节点连接、预应力多孔板设置等基础内容。而在厂房建成以后进行检测的目的是有以下几种:
1.供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不足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过程中停工后恢复建设。
在进行钢结构厂房检测与鉴定时,检测人员需要先对其设计方案有较为科学的分析,减少不必要的实地检测成本投入和设备使用。钢结构厂房在检测出问题后,检测人员需要结合其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
厂房结构检测鉴定——建筑结构的现场检测,通过对构成建筑物的各种要素进行测试,对结构构造的工作性能及其可靠性进行评价,对承载力作出正确的估计,本文试对其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1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方法:
混凝土结构宏观性能试验方法是“试件试验”。这类方法以试件破坏时的实测值,作为判断混凝土性能的依据较为直观,称为破损性实验,有需要的情况下才会在现场检测中采用。常用的非破损或半破损法,就是在不破损结构或构件的情况下,取得破坏实测值,再通过一个或几个与混凝土强度具有相关性的物理量作为混凝土强度的推算依据。
1.1 回弹法
回弹法是利用混凝土表面硬度与强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来推定混凝土强度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原理是用一种弹簧驱动的重锤,通过弹击杆驱动,弹击混凝土表面,测出重锤被反弹回来的距离,即回弹值,通过事先统计、测定出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与回弹值之间的量值关系推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中常用的一种非破损试验方法。
由于回弹法是通过回弹仪检测混凝土表面硬度从而推算出混凝土强度的方法,所以当表层与内部质量有明显差异或内部存在缺陷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检测时,可采用同条件试件或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修正。
1.2 钻芯法
钻芯法与前2种方法不同,它用取芯机从被检测的结构或构件上直接钻取圆柱型的混凝土芯样,并根据芯样的抗压试验强度,推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一种较为直观可靠的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方法,由于取样对结构构件有所损伤,所以是一种半破损的现场检测方法。与混凝土强度间接测试方法配合使用时,可对其他间接方法的结果进行修正。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