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报告书-正规代做
价格:3000.00起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的国家,因此需要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此来实现水土的有效保护, 进一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
植被调查主要收集项目区地带性(或非地带性)植被类型、乡土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便于方案有针对性地布设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成活率高的植物类型。
水土保持敏感点调查是分析生产建设项目选址(线)合规性的关键,也是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的关键。应重点调查项目区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水土保持敏感点,对涉及的应给予重点关注。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第3.2节“项目约束性规定”的,应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原主体工程或弃渣场选址(线)方案的分析结论。
调查中,应注意收集项目区水系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区划图、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等基础图件。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进行评价,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一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在水土保持措施功能性界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设计规范》进行定量评价,包括复核工程设计标准、水文水力计算、设计断面等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满足要求的,纳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投资,列表说明工程位置、类型、工程量和投资,并附相关工程主体设计图。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各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对违反《技术标准》第3.2.5条强制性规定的,应明确给出否定结论,并提出调整选址要求。
对合理设置的弃渣场,应按照《设计规范》第5.7和12.2节的有关规定,对弃土场等级、排洪工程、堆置方式、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稳定性计算和防护措施总体布置等情况进行复核。尤其是对布设于山区、丘陵区的1、2、3级弃渣场,应重点复核地质详勘报告、稳定性分析评价结论和防洪排导工程设计标准,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提出调整和修改、补充建议。
对布设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或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的沟道内的弃渣场,应进行选址论证,必要时进行防洪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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