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建设建设-水土保持-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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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临时防护措施(包括表土保护)。
这部分内容是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容易被忽视的,也是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关键。施工期产生的区域,及时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池和植草等措施进行防护,将区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程度。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安排
重点是明确各项措施的施工方法和进度安排,尤其是临时措施的施工要及时,尽可能减少土地时间。取土场、弃土场、截排水工程等施工,要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相协调,不能影响主体工期,否则难以落实。
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关键一环,监测成果是落实防治责任的具体衡量标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核心是确定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布设监测点位,估算所需的人工和物耗。
即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植被调查主要收集项目区地带性(或非地带性)植被类型、乡土树种、草种、林草覆盖率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便于方案有针对性地布设适应当地气候、土壤,成活率高的植物类型。
水土保持敏感点调查是分析生产建设项目选址(线)合规性的关键,也是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的关键。应重点调查项目区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水土保持敏感点,对涉及的应给予重点关注。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第3.2节“项目约束性规定”的,应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原主体工程或弃渣场选址(线)方案的分析结论。
调查中,应注意收集项目区水系图、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区划图、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等基础图件。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项目区自然概况调查
项目区自然概况调查重点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象、植被、水土流失类型及强度、现状土壤侵蚀模数、水土保持敏感点、水土流失治理成就及经验等。
地质地貌调查主要包括项目区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潜在滑坡体和崩塌等内容。可结合弃渣场、取土场地质地形调查进行,对存在潜在滑坡体和崩塌等不良地质情况的,要重点调查。
水文气象调查主要包括气候类型、多年平均降雨量、蒸发量、冻土深度、起沙风速(含天数)、设定频率(如3年、5年、10年、20年一遇)、设定历时(如5~10 min、1 h、6 h)等中短历时设计暴雨特征参数等。尤其是拟布设的沟道型弃渣场,应对其所在河道的流域面积、年均径流量、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洪水位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为后续防洪排导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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