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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武汉房屋评估检测内容
行 业:生活服务 装修装饰 房屋检测
发布时间:2021-09-10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 检测类型与检测内容 ——
01 房屋结构抗震性能鉴定与评估
1)房屋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标准低,为了解其抗震性能而进行评估;
2)为提供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对其抗震性能现状进行评估;
3)在抗震鉴定时,一般需对房屋的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进行确定;
4)需对结构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进行评定;
5)结论一般需对房屋整体抗震性能进行综合评定。
检测内容:
1)建筑结构情况的检测与复核;
2)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情况的检测;
3)房屋主要结构材料强度的检测;
4)房屋损伤状况的检测;
5)房屋改造方案及未来使用荷载的调查分析;
6)不考虑地震作用下房屋结构安全性的分析与评定;
以前,建筑结构检测、加固的重点主要是面对旧房,但近十年来,无论旧房或新房都存在着检测、加固的问题,建筑结构检测检测、加固的工作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对建筑物进行检测、鉴定和加固:
01设计不周或有误
1)如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尾部和地基情况了解不全,地基承载力估计过高,漏算或少算作用于结构上的荷载;
2)设计人员受力分析概念不清,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等。
02施工质量低劣
1)如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有蜂窝、孔洞、露筋等缺陷,钢筋力学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
2)砌体砌筑方法不当,造成通缝,空心砌块不按设计要求灌筑混凝土芯柱;
3)或钢结构的焊接质量或焊缝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03使用或改造不当
1)如未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或对其进行改造,造成原有结构承载力不足,使用过程中任意改变用途加大荷载;
2)或随意拆除承重墙或墙上开洞。
04使用环境恶化
如结构长期受到高温、振动、酸、碱、盐、杂散电流等不利因素作用,引起结构构件的腐蚀性和损伤等。
当房屋存在质量隐患时需进行的检测内家用有:
1) 考证房屋历史沿革,保护部位、保护要求;
2) 调查房屋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绘图;
4) 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5) 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6) 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房屋检测现场检测以上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PKPM软件进行验算与分析,判断房屋的安全状况,出具国家及法律认可的房屋检测报告,为房屋安全提供保障依据。
对于地震区的既有多层砖砌体结构房屋,或因为原规定的抗震设防类别已提高,或因为现行区划图中的抗震设防烈度提高而设防要求随之提高,或因为设防类别和设防烈度同时提高,都需要进行以预防为主的抗震鉴定。
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鉴定方法和相关规定。
1)房屋的高度和层数
对于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其抗震能力基于砌体材料的脆性性质和震害经验的宏观调查,除依赖于横墙间距、砖和砂浆强度等级、结构的整体性和施工质量等因素外,还与房屋的总高度和层数直接有关。
A类多层砖砌体房屋的高度(m)和层数限值
当房屋层数和高度超过使用范围时,应提高对综合抗震能力的要求或提出改变结构体系的要求等。
2)结构体系
既有多层砖砌体房屋结构体系的检查鉴定,包括刚性和规则性的判别、大跨度梁支承结构构件和现浇楼盖的要求,以及抗震缝和楼梯间的设置等。
3)多层砖砌体房屋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
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7.5,且不低于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二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4.0,当7度时超过二层或8/9度时,不宜低于 M1。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多次介绍了混凝土强度的检测方法,但这些文章多数是从理论角度讲解如何计算混凝土强度,而本文主要从实践角度,讲解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该如何划分单元、抽样取点等。
一、混凝土现场检测单元划分、抽样取点和布点原则
01 检测单元划分
一般情况下可按房屋的层划分为检测单元,当不同类型构件的混凝土力学性能检测值相差较大时,也可按房屋构件的类型划分检测单元。
当房屋的层数较多,且确知混凝土的强度设计等级时,也可将混凝土设计强度相同的若干层合并作为一个检测单元。
02 抽样取点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第 3.3.13 条,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表 3.3.13 的限定值;第 3.3.19 条和 3.3.20 条,计算抽样检测批具有 95%保证率的小样本容量为 5 个。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第 4.1.3 条,·····对材料强度的检测,同一检测单元中的抽样数量(检测单体数量)不应少于 5 个,样本应均匀分布于整个检测单元中并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