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代理记帐电话 先办理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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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附近代理记帐电话
行 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02
我们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03日,注册地位于肇庆市鼎湖区五区桂城平湖路117号三楼308室(仅做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为黄晓洁。
肇庆代理记帐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肇庆代理记帐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肇庆代理记帐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义务关系。
肇庆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先导,以诚信为纪实,以为本。”的企业精神,持续为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