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奖励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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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佛山禅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金奖励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20
佛山市三水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符合区工程中心认定条件的依托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电子版请登录区经科局网站下载),并提交专利、成果、项目、研发场所及设备照片等材料及相关附件。
(二)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对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
(三)评审及实地考察意见经区经科局局务会议审核同意后,区经科局对符合组建区级工程中心条件的依托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进行认定。其他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按照各级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进行申报认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提供各级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作为扶持依据。
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扶持”的原则,以获得别认定的扶持标准执行,不再另行给予扶持:
1.同一主体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一年度申报两级或以上并获得认定的;
2.已认定为较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再认定为较低级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
(五)产业创新联盟
在我区登记注册为具有立法人,获得国家、省、市门认定(立项)的产业创新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一年度申报两级或以上并获得认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扶持”的原则,以获得别认定的扶持标准执行。
(六)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1.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分为一般扶持项目和重点扶持项目。
一般扶持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或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竞争力。成果转化条件较成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按项目合同交易额20%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50万元资金扶持。
重点扶持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成果可转化程度高,或在本行业可得到广泛应用,对推动本行业(领域)的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按合同交易额40%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200万元资金扶持。
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须提前3个月将当年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相关情况向区经科局备案,由对项目进行评审。同等技术水平下,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和产业创新联盟等单位。
申请建立市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立法人,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二)企业班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试制和检测设备设施,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技术优势。
(四)企业经营运作正常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内部已建立了较好的运营机制,具有较高的技术管理水平和质量认证标准。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能积极组织实施。
(八)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并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九)企业在从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之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的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 因、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 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 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规定的行为。
除基本条件外,制造业企业、信息服务业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制造业企业: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400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
信息服务业企业: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4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
政策奖励:
市级奖励: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
禅城区奖励:对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 55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补助;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 网上注册登记。
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
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操作指引》。
(三) 审核推荐。
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认定申请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