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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西进口化妆品备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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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0
《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解读
四、试点实施的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与现行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管理制度的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试点方案是在不降低产品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在产品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制度创新。
备案管理不降低安全要求。除免予提交产品样品外,应提交的备案资料与许可申报资料一致,企业自身应当履行的检验检测、安全性评估等安全保障义务不变。
备案管理在管理方式上作出了创新安排,将原有的准入审批调整为事中事后。境内责任人按《程序》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产品备案后,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
化妆品与外用药品有何区别?
化妆品与外用药品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对安全性的要求程度不同
化妆品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或损伤;而外用药品作用于皮肤时间短暂,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微弱及不良反应,在一定范围内是允许的。
(2)产品使用对象不同
化妆品的使用对象是皮肤健康人群,而外用药品的使用对象是有病症人群。
(3)使用目的不同
使用化妆品的目的包括清洁、保护、营养和美化等,而使用外用药品是为治病。
(4)对皮肤结构和功能的作用不同
外用药品作用于人体后能够影响或改变皮肤结构和功能,而化妆品不能。虽然某些用途化妆品具有一定的药理活性或一定的功能性,但一般都很微弱并且短暂,更不会起到全身作用;而外用药品的药理性能更强大、深入、持久。
防晒化妆品中的防晒剂有哪几类?
防晒化妆品在我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能够防止或减轻由于紫外线辐射而造成的皮肤损害的一类化妆品。我国2015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规定,防晒化妆品中使用的防晒剂必须是该《规范》中准许使用的27项准用防晒剂之中的,而且使用条件应满足《规范》的要求,以确保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这些防晒剂可分为无机防晒剂和有机防晒剂两大类。这两类防晒剂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1)无机防晒剂
是一类白色无机矿物粉末,目前《规范》中允许使用的只有二氧化钛和两种物质。
无机防晒剂的防晒机制与其粉末粒径大小有关。当粒径较大(颜料级别)时,防晒机制是简单的遮盖作用,这类粉末在皮肤表面形成覆盖层,把照射到皮肤表面的紫外线反射或散射出去,从而减少进入皮肤中的紫外线含量,就像一束光照在镜子上被反射出去一样,属于物理性的屏蔽作用,所以也称为紫外线屏蔽剂,防晒作用较弱。但随着粉末粒径的减小,此类防晒剂对紫外线的反射、散射能力降低,而对UVB的吸收性明显增强,当粒径小到纳米级时,防晒机制是既能反射、散射UVA,又能吸收UVB,防晒作用较强。
通过简单遮盖阻隔紫外线的无机防晒剂(颜料级别)具有安全性高、稳定性好的优点,但由于在皮肤表面沉积成较厚的白色层,所以容易堵塞毛孔,影响皮脂腺和汗腺的正常分泌,且容易脱落,具有增白效果的防晒品中往往都含有这类防晒剂。纳米级的无机防晒剂的粉粒直径在数十纳米以下,已经无遮盖作用,而具有防晒能力强、透明性好的优势,但也存在易凝聚、分散性差、吸收紫外线的同时易产生自由基等缺点,所以需要对其粒子表面进行改性处理以解决上述缺点,这对生产厂家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
(2)有机防晒剂
与无机防晒剂不同,此类防晒剂是一类对紫外线具有较好吸收作用的有机化合物,也称为紫外线吸收剂。这类物质能选择性吸收紫外线,分子结构不同,选择吸收的紫外线的波段也不同,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B,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A,而有些防晒剂属于广谱防晒剂,既能吸收UVB,又能吸收UVA。这类防晒剂将吸收的紫外线的光能转换为热能,同时其自身结构不发生变化。2015年版《规范》中列出了25项准许使用的有机防晒剂,并对其使用条件(主要是用量)作出了规定。常用的有对甲氧基肉桂酸酯类、类物、苯并类及奥克立林等。通常以多种防晒剂配合使用的方式用于防晒品中,以增强防晒效果。
与无机防晒剂相比,有机防晒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多一些,比如皮肤、导致皮肤等,但有机防晒剂的防晒能力大多强于无机防晒剂。所以,大多厂家将无机防晒剂与有机防晒剂配合使用,大化地增强防晒效果,同时提高安全系数。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防晒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产品标签上是否有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在正规渠道购买,以防劣质产品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解读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88号)
4)进口口岸不在受限
已经备案产品,不仅可以在责任人注册地所在区域口岸进口,还可在其他省市的口岸进口,仅需要通过备案系统补充填报进口口岸和收货人等相关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