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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海口化妆品申报指南单位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1-08-08
2)申请进口用途化妆品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十四)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汇诚佳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行政许可批件)的代理申报工作,多年的申报经验和您一起分享。为您加快审批进程,缩短申报时间,提高申报效率,抢国市场的提供。
联系人:马(汇诚佳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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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淀区建材城东路新龙大厦A座706室
化妆品申报质量控制要求
1、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有颜色、性状、气味等感观指标。
2、质量安全指标应包含微生物指标(不需检测的除外)和卫生化学指标。
3、各指标计量单位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有关要求。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中涉及的原料种类和含量范围应与产品配方相符,同时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有关要求。
5、烫发类、脱毛类、祛斑类产品以及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应有pH值指标〔油包水(油状产品)、粉状、粉饼类、蜡基类除外〕,并同时检验方法。
6、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当包括申报产品的实际控制指标及其具体控制要求。进口产品应提交外文版及中文译文。原产国执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中不含本条(一)、(二)、(五)项内容的,应同时提交含相应指标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资料。
7、申请人应提交产品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的承诺。
8.关于产品规格不一样,需要重新审批吗?
答:不需要
9.牙膏和肥皂需要按照化妆品进口审批吗?
答:进口牙膏和肥皂,不需要按照化妆品审批,可以按照日化产品直接进口。
上文,对如何化妆品进口的办理有了基本的阐述,如果想进一步详细了解,欢迎联系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