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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水土流失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土地结构得到了科学的改良,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做好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这根弦不仅不能够有丝毫松弛,而且应该时刻紧绷,我们应该坚持长期不懈地抓好区域水土保持工作,不断水土保持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国家对此也日益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从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方面的工作来看,都已经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工作纳入了工作重点。由此可见,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已经提升到了关系着国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但是,不论是采用的工程措施,农业措施,还是采用的林业方面的措施,都具有单一性,只是属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个内容,而不是主体。从区域水土保持工作来看,它主要是以生态学为基本观点,采用系统工程的相关方法,将农、林、水三大措施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包含水、土、气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着重发挥整体防护作用,使水害变成水利,能够使水土流失得到的控制,实现青山绿水,造福人类的终目的。由此不难看出,水土保持应该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具有主体地位和作用。在生态环境的建设中,不但可以在小流域采取生物措施,还可以加强沟道治理,譬如修建拦洪坝、谷坊等工程。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技术标准及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占地、使用及管辖的土地等。在开发区设立之初,批复文件中会核定其面积,并有开发区四至范围描述。有关主管部门还应公布开发区四至范围、界桩坐标号及开发区边界形状图。由批复文件确定的面积及四至范围,即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开发区相关的建设活动、扰动活动应限定在确定的区域内。
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征占地范围内扰动土地应该整治,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原有水土流失应得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 6 项指标都应该达到其所应该执行的等级标准值。6 项指标中,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属于过程控制指标,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都应该得到贯彻。如果由园区统一进行“五通一平”,那么这个时段的表土剥离及保护率是整个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建设发展过程中表土剥离保护工作达标的基础,必须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将表土剥离量落实到每个地块。林草植被覆盖率对于每个具体地块来说,由于其具体的项目功能要求不同,因此不能要求每个地块都达到标准,但是对整个开发区来说,其林草覆盖率不应低于应该执行的等级标准值。
植物措施: 主要布置在扰动开挖面、挖填边坡、工程的临时占地、小流量生态排水沟等区域,包括栽植乔木、灌木和植草( 或草皮) 等。临时措施: 主要是对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开挖的表土、基土等临时堆土进行临时防护,主要有临时拦挡措施( 袋装土拦挡、土埂、干砌石、彩钢板拦挡) ;临时排水措施( 土质排水沟、砌石或砌砖排水沟等) ;临时苫盖( 草袋苫盖、苫布、防尘网、密目网、塑料布苫盖) ; 临时道路碎石铺垫、临时堆土植草、土地平整碾压等; 临时降尘措施( 洒水、覆盖等) 。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价的作用,通过分析工业园区水土流失特点和工业园区水土流失方案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某地区工业园一级分区可依据产业规划划分,再根据功能性质划分二级分区,然后根据施工特点划分三级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方法。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规定的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六项指标外,应根据低影响开发理论及现场实际情况,考虑雨水的流失、控制和综合利用,提出增加透水比、下沉式绿地比率和雨洪利用率等三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控制指标,并细化项目区内的林草覆盖率。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兼顾经济有效和简单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