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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跑步机EMC检测报告
行 业:环保 环境检测服务 电磁辐射检测
发布时间:2021-08-04
1. 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格式请参阅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申请材料>>;
2. 申请认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复印件;
3.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材料;
4. 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
5.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概况一式两份;
6. 产品说明书;
7. 产品结构说明一式两份;
8. 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9. 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0.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一.EMC认证的抽样及判定规则
1、在30~50台抽样母体中随机抽取4台样品,其中3台样品用于检验,1台样品用于企业留存备查;母体数大于50台的情况,可随机确定50台样品作为抽样母体。
2、企业从用于检验的3台样品中任意抽取1台样品送的EMC试验室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按比认证执行标准规定的限值加严2dB进行判定。
3、若单台样品的测量结果满足比认证执行标准规定的限值严2dB的要求,则判定样品检验合格。
4、若单台样品的测量结果不满足认证执行标准所规定限值的要求,则判定样品检验不合格。
5、若单台样品的测量结果满足认证执行标准所规定限值的要求,但不满足比认证执行标准规定的限值严2dB的要求,企业应将抽取的另2台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若送检的2台样品的结果均满足认证执行标准所规定限值的要求,则判定样品检验合格,否则判定样品检验不合格。
EMC排放合规性,但目前,欧盟是一个也需要抗扰度(EMI)的主要市场。发往欧洲市场的产品必须符合EN和IEC标准,这些标准规定了EMC抗扰度性能。
静电放电
+/- 15 kV接触放电,+ / - 30 kV空气放电
湿度温度控制室和实验室
使用1 GHz示波器的波形验证目标
各种ESD技巧,从标准IEC / EN测试到为汽车设计的技巧
大电流注入(BCI)
使用双向功率计和探头进行每次测试的正向,反向和净功率测量
根据标准设计的夹具,以提高可重复性。
每个标准用于测试的特定设备,以确保正确的测试和可重复性
辐射电磁场(RF)
IEC / EN规范的统一字段
调制的多样性(AM,FM,脉冲)
场强设计为> 200 V / m,距离为1m CW或脉冲频率为1-18GHz
校准的场可用频率高达18 GHz
1kW放大器,80 MHz-1 GHz
1 GHz - 18 GHz的250W放大器
10 kHz - 200 MHz的500W放大器
5M EMC室 - 26 MHz至18 GHz的功能。可用于按照以下测试:SAE,ISO,GM,福特,克莱斯勒,日产,奥迪,菲亚特,本田,马自达,SAE J1113,SAE J551
典型的行业标准包括汽车,通用5097,3100,DC 10614REV A,福特AB / AC,日产,马自达,菲亚特,本田,奥迪,克莱斯勒,SAE,ISO,马自达
提供支持实用程序:压缩空气(125 PSI @ 30 CFM,上油或纯化@ 2 Microns),水(至100 PSI),外部气体排放(200 CFM),交流电源高240 VAC @ 50安培(50或60 Hz)单相或三相,直流电源高65 VDC @ 150安培。全彩色内部系统,提供多个摄像机角度。可以提供发电机,冷却器,电力负载,惰性气体,EMC硬化计算机
EMC认证流程:
1. 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格式请参阅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申请材料>>;
2. 申请认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复印件;
3.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材料;
4. 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
5.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概况一式两份;
6. 产品说明书;
7. 产品结构说明一式两份;
8. 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9. 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0.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扰的能力。电磁兼容性包括两方面:EMI(电磁干扰),EMS(电磁耐受)两方面。其中EMI包括:CE(传导干扰),RE(辐扰),PT(干扰功率测试)等等;EMS包括:ESD(静电放电),RS(辐射耐受),/B(快速脉冲耐受),surge(雷击),CS(传导耐受)等等。
CE认证包含20多个指令,例如MD, LVD, EMC, PPE, CPR, PED等等,EMC是CE认证中的一个指令。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概述
国际电工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30/EU ,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核心要求: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