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松山湖工业氧气公司
行 业:化工 无机化工原料 二氧化碳
发布时间:2021-08-04
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 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 电火花。
■打开 气瓶阀门时,人要站在气瓶口侧面。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 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 带有夹紧装置与 瓶阀结合。
■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 瓶汇流供气。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配戴好瓶帽。
分子筛制取氧气未纳入体系
YY/T0298-1998《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明确:本标准适用于以为目的,以沸石分子筛为吸附剂,用变压吸附法(PSA)制取氧气的分子筛制氧设备。国办[2003]144号文件中明确暂不纳入体系。
四、加强分子筛制取氧气管理的建议
(一)制订分子筛制取富氧空气适用范围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依据《关于征求〈气体管道系统用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标准及富氧空气适用范围意见的函》(办械函[2010]564号文件安排,国家监督对气体管道系统的分子筛制氧设备制取的富氧空气适用范围已经征求意见。在正式颁布实施前,建议不符合适用范围的机构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分子筛制氧源系统设计运行中均设置有液氧贮槽或钢瓶汇流排系统备用系统的情况。将供氧源系统进行调整是应对标准实施的办法。
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 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
■禁止自行处瓶内的残液。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 器等。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气瓶上应有状态标签(“空瓶”、“使 用中”、“满瓶”标签)。
■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安全提醒:
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运输危化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配备有的押运员,在没有押运员的情况下,一旦危化品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威胁道路沿线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