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爆运输车新规到底增加了什么?附双预警新规图解,2021年5月1号危货车行业又又又又要执行新规了,顾名思义新规即新法规,针对危货车的新法规要求。这次新规危货车主要分为两部分。
除此之外,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也让人痛惜。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在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和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远高于货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比例。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是一个又一个家庭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那么这些事故究竟是谁的“锅”呢?
针对于此,一位业内人士说:“‘不超载不’这一道路货运行业的,是引起行业乱象的根本原因。不可否认,由于物流行业的恶性竞争,超载,一方面能降低成本,提率,增加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超载可以使用户或者物流企业的利益大化。但超载之下,让一部分标载的用户和物流企业生存艰难,久而久之,他们不得不改变策略,加入超载行列。”
虽然诸多原因让司机或者物流企业不得不超载,但不管原因有多复杂,这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而且,超载的安全隐患,大多数司机心知肚明,但他们在利益面前还是知法犯法,将责任抛给社会,抛给行业整体。这背后除了物流行业的大背景外,与部分车企的出格之举也有很大关系。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货车生产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汽车检测机构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JT/T 1178.1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有效提升货车安全性能、遏制货车肇事事故作为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体系、促进交通强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增强标准实施的自觉性、严肃性,严格规范地贯彻执行好JT/T 1178.1标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JT/T 1178.1标准的实施作为履行营运车辆安全管理职责、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把好营运货车安全技术管理关口。
营运货车安全达标管理工作是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营运车辆安全达标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要统筹组织做好营运货车安全达标车型管理技术审查和相关服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跟踪技术发展前沿,切实做好安全达标车型审查技术支撑工作。要参照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文件,研究制定营运货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同一型式判定条件和实施要求,对符合同一型式评定要求的车型相关检测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快推进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和燃料消耗量达标等公告的合并与融合,加快开发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综合服务网站,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审查、统一公告,方便企业申报和查询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我们拥护这个政策。这是对蓝牌轻卡市场的规范之举,将杜绝企业的出格之举,可确保蓝牌轻卡市场持续稳定的良性发展。”一位主流轻卡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就此新规表态说道。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运输,由收货单位持订货合同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向所在地市、县局申请领取《品运输证》,方准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承运单位必须凭《品运输证》,按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运输。托运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派专人押运。在本市区内或本县境内运输,可免办《品运输证》,凭购销单位销售合同或提货单副联或出口货单,用符合运输危险货物条件的车辆运输。按当地机关的时间和线路运输。遇重大节日或运输数量较大时,购销单位须事先通报市、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