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标复审时间 商标驳回复审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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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福建商标复审时间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01
商标复审可分为:商标异议复审;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撤销复审等。
驳回商标复审具备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 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商标局驳回商标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
复审有效时间,从收到通知书邮戳日开始计算,15天的邮寄日,15天的复审请求时间,共30天
商标如果被驳回,不做驳回复审,会导致商标使用受限,浪费时间成本。
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依法裁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