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 进口固废鉴别 深受客户好评
价格:3000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危险废物收集
行 业:咨询
发布时间:2021-07-30
中心(简称I QTC) 组建于2005年11月9日, 是广州海关直属事业单位。I QTC作为全国海关系统技术保障龙头机构,承担广东地区进出口产品法定检测、公共技术委托检测和科研等任务。秉承立、、的精神, IQTC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认证测试、检验检疫、验货及鉴定、工厂检查、卫生处理评价、能力验证、标准制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我们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实验室质量体系ISO/IEC 17025、17020和17043管理与运作,拥有二十多个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另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们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 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参与者,熟知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地区的标准、安全法规和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当地的立法、文化和市场状况,能够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将国际化水平与的本地化服务结合起来,积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 我们的能力涵盖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品、食品接触材料、电子电气、日用消费品、汽车整车、婴童用品、大宗资源产品、化工产品以及职业卫生检测。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为当地市场监督部门、环保部门以及各大企业等提供技术服务,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中心是广州海关下属实验室,可以做进口固废鉴定、危废鉴别、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等,出具相关CNAS和CMA资质报告。有需求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工业企业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
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矿山固废如果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的,其危险特性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属性判定;另一种情形,氰化提金采选(该工艺早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含氰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2、造纸白泥与电石渣: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3项明确规定,白泥与电石渣属于含钙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I类,一般处理工艺通过水泥企业添加使用,也可以进入的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电石渣则在烟气脱硫应用领域拥有较多的利用企业。
3、天然气净化脱硫剂、脱硫石膏: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天然气脱硫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铁,本身不具有危险特性,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但天然气脱硫剂往往含有二氧化硫或其他有机成分,部分省市在管理过程中将其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提高管理级别。 普通烟气脱硫剂与脱硫石膏后成分主要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如果脱硫剂、脱硫石膏中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如重金属、焚烧飞灰),按照危险废物混合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下同)。
4、水基泥浆: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对于石油与天然气开采行业,只有以废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的钻井泥浆,后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油泥油脚、油基岩屑、含油污泥才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分别为071-001(或002)-08、。 在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没有提及以水基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的废物问题,即水基泥浆没有列入该名录,因此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
5、煤制气产生的与焦炭生产企业产生的: 根据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煤制气行业(水煤气发生器)和煤气净化(含冷凝)过程中产生的渣属于HW11类危险废物。焦炭生产行业产生的如果不能满足《标准(YB/T)》,则属于危险废物。此外,煤气生产过程中在冷凝时产生,如果满足《标准(YB/T)》,则在利用过程中,制取萘、蒽油、洗油时,利用过程豁免管理(请注意:仅指利用过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则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并不豁免)。 有人分析说,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属于危险废物,因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提到,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与其他焦油(HW)属于危险废物,这个“其他焦油”应当包括。笔者认为该种理解有误,其他焦油应当理解为不能满足《标准(YB/T)》的焦油、含有苯(或苯系物)类物质的焦油渣,如果“其他焦油”直接包括,名录就不需要表述为其他焦油了。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对已经通过环评验收、且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轻易定性为危险废物。
6、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与电镀污泥: 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往往同时属于HW17、HW21、HW22、HW23。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属于废水污染防治范围,纳入废水管理,不适用《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范围,不属于危险废物。虽然超标废水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2016版),如果废水中一类重金属(如铅、汞、铬、镉、)超标3倍、或者二类重金属(如镍、铜、锌、锰、钒)超标10倍以上的,除处以行政处罚外,照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7、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往往可以直接掺入到熔炼炉中去,按照新《固体废物鉴别导则-通则》(GB)第五部分,直接返回至原生产工艺过程的,属于生产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铝行业产生的危险
危险废物的判别
1、副产物与危险废物的关系: 具有产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产品不属于废物的范畴,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更不属于危险废物了。副产物属于生产企业有意生产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具有质量标准,具有商品属性,因此不具备废物属性。 副产品未在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明确列出、未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列出、副产品质量标准未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原则上都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畴,其属性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行判别,或者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定。 如果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较早,与现有国家管理要求或者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新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上存在异议的,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鉴定。
2、用作原用途的物质(如边脚料、盛装容器): 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属于生产原料。根据2006年版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规定,固体废物不包含任何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在新版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第6部分明确提出,直接返回生产现场的、不经过修复即可用作原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当然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同理不属于危险废物。
3、干法处理喷漆行业产生的石灰浆: 需要做属性鉴别,汽车喷漆行业产生的石灰渣,经过鉴定,大部分不属于危险废物。
4、经过预处理后的危险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但有另一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如果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到危险废物焚烧炉或者填埋场的,则属于危险废物;如果处理企业通过物料添加、成分调配,直接用作下一阶段、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且满足原料使用标准),则预处理产物就变成了处理企业有意生产的产品了,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5、废家电拆解行业产生的电容器、贴脚与插件: 废线路板(包括附着在线路板上的电容器、贴脚与插件)属于危险废物。那么从线路板离出来的拆解产物—电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吗?是否定的。如果电容器含有国家禁止的类物质,则属于危险废物HW13;根据《防止含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1991年),含介质的设备不能生产,也不能进口,而且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的变压器电容上。可以说,现有电容器含多氯苯类物质非常有限。线路板属于危险废物,是因为线路板的基板上附带有其他重金属,如镍、铜、铬、锌、锡等,容易被浸取出来。 在日常工作中,线路板上往往含有未分离的电容器,是因为线路板本身重金属的危险特性,才将未分离的电容器一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的混合原则),单分离的电容器其实并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此不宜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废名单:
1、废物: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为防治动物病而收集和处理的废物。
2、废物:化学合成原料药和制剂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物、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剂、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3、生物药品制造和农药制造:各种废物。
4、木材行业:和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产生的含该防腐剂的污泥和废弃木材残片。主要是含防腐剂的废水处理污泥和木材残片等。
5、废:含卤素:si氯化碳、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三氯乙烯等。有毒:苯、苯乙烯、丁醇、易燃易爆:正己烷、、、三、乙苯、、异丙醇、乙mi、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其他。上述(易燃易爆除外)处理过程的废活性炭及其他吸附剂,高沸物和釜底残渣,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和浮渣。
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主要为含废物。
7、含油废物:包括油泥、油脚、废弃钻井泥浆、含油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
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炼焦产生的各类焦油残渣
10、含苯类、氯类的化学残渣、重馏分
11、染料、涂料废物:含各类油墨废物
12、有机树脂类废物: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
13、huo药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
14、感光材料废物
15、金属处理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槽液、槽渣
16、焚烧处理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认为病毒、病菌、等被焚烧处理干净)
17、含金属羰(tang)基化合物质
18、含铬、铍、铜、锌、、硒、镉、锑、汞、铅、镍、废物 19、无机氟化物、无机、废酸、废碱、石棉、有机磷化物、有机、含酚、含醚废物。
中心是广州海关下属实验室,其中化矿金材料实验室是我国检验检疫系统首批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同时又是国家科研成果鉴定机构,拥有金属和金属材料,橡胶、化学品、石油产品、矿产等重点实验室。可以做进口固废鉴定、危废鉴别、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等,出具相关CNAS和CMA资质报告。有需求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