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HACCP认证材料-资料协助 一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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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烟台HACCP认证材料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7-28
是否按要求进行内审的策划和实施
是否策划了内部审核时间
是否确定审核的频次,范围和方案
内审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已经形成内审程序文件
消除所有的不符合项并分析原因(补充填写)
是否确定了食品安全小组和其他从事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的能力要求
对人员的能力要求,是否包括对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要求
是否对人员能力胜任与否进行了培训与考核?人员的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建立了确定培训需求和实施培训的程序
组织是否制订了实施培训的具体计划
应接受培训的人员是否都经过了培训
培训需求是如何确定的,是否考虑到职责、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工作性质的不同情况的要求?培训的对象是否包括所有员工
组织是否根据培训需求制订了培训计划
有没有进行方针、目标、意识、程序的培训
对从事工作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认定
对内审员是否进行了培训
对临时工是否进行了培训
对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监视、纠正、纠正措施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
受审部门员工培训情况如何
培训程序和培训计划是否得以有效实施
是否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培训的记录
上述重点内容的培训是否得以实施
培训是否使员工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对食品安全可能的影响
培训是否使员工认识到有效沟通的必要性,并熟悉掌握有效沟通的要求
培训程序和培训计划是否得以有效实施,是否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培训的记录
培训是否有记录
培训后是否考核
以何种方式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实际效果如何
HACCP记录齐全
保持制定、运行和验证等记录
产品描述记录信息包括齐全
记录信息包括齐全
纠偏记录信息包括齐全
保持HACCP计划应有的记录
培训有效性评价
1 对培训的有效性需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
2培训结束后的有效性评价均形成培训记录,由办公室保存。
3参加评价人员有培训实施部门的经理或培训教师,对评价结论由参加评价人员签字认可。
被培训人员的能力确认
1 经培训考核和评价后,对其岗位能力进行确认,由办公室负责。
2根据被培训人员掌握的相应的知识(技能),结合其工作经历或经验,对其是否具备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进行确认。
3能力确认一般在岗位相关知识或技能综合(本年度)培训完成后进行。
4 对培训后达不到所需要求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培训或进行试用,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关键过程人员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对其能力进行确认,确认记录在个人培训档案的相关栏目中。
a)本公司需要委外培训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委外培训。
b)个人要求外出培训,口头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
c)本组织需要外请老师进行培训时,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培训计划,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实施。
d)委外和外出培训后,受培训人员须将培训小结或培训考核材料的复印件及时交质量技术部统一管理;外请培训按本组织实施培训进行控制。
1.目的
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以防止关键控制点偏离关键限值。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HACCP计划中CCP的。
3.职责
3.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HACCP计划确定各CCP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
3.2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监督CCP和审核记录。
4.控制要求
4.1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制定HACCP计划,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确定关键控制点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
4.2 CCP人员必须经过充分培训,理解CCP的重要性,熟练掌握方法,理解偏离关键限值造成的危害,当发现偏离关键限值时能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3 食品安全小组必须对CCP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每天审核记录。
4.4 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对CCP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方法和频率,或进行人员培训。
4.5 以上CCP、纠正措施都必须保持相应记录。
4.6 当监视显示超出关键限值时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是否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进行危害识别和危害水平的确定?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进行危害识别和危害水平的确定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危害识别是否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危害识别是否考虑到顾客对产品的预期要求?
是否制订了危害控制措施,并进行确认? 在HACCP计划书中,对原料的、辅料、包装材料进行了特性描述时,同时进行危害识别,并列出了相应的依据。
通过和HACCP小组成员交流,和提供的证据的显示,危害识别和危害水平的确定合理,依据充分。
在确定危害时,充分考虑的国家相关强制的标准的要求及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原料的产地来源进行危害分析技术报告。
公司的生产的产品都是面向国内市,顾客对产品暂时没有提出特别要求。
有根据危害水平和工序的先后顺序和前提方案情况,制订了控制措施,具体HACCP计划书的危害分析表。
当代人们惯用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是:监测生产设施运行与人员操作的情况,并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理化、微生物、感官等),然而,这种传统的方式往往有不足:
1.我们常用的抽样规则本身就是有误判风险的。很多食品是来自单个的易变质的生物体,如水产品其样本个体的不均匀性要比机电、化工等工业产品更突出。误判风险更难预料。
2.大量的成品检验的高、周期长。等检验结果的信息反馈到管理层再决定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时,往往为时已晚。
3.检验技术的开发已到很高水平,但这不等于可“洞察一切”。对于危害物质检查的可靠性仍是相对的。人们的心理是希望无污染的自然状态的食品厂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定的危害物质的并不能消除人们对产品安全的疑虑。当传统的质量控制显然不能消除质量问题时,一种基于全面分析普遍情况的预防就应运而生,它完全可以提供满足质量控制预定目标的保证;使食品生产限度的趋近于“零缺陷”。这种新的方法就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三、国外发展、应用HACCP概况
1977年,美国水产界的Lee将HACCP概念用于新鲜和冻结的水产品。
1986年,美国国会授权的海洋大气(NOAA)根据HACCP概念设计改善水产品的监督体制。以后,许多机构合作,以HACCP为基础制定对水产品监督检验方案。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水产品的安全性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进一步推动HACCP的推广应用。
1991年,美国推出FDA/NOA新的推荐性海产品检验规范(草案),并在北美、欧洲、分别举办区域性研讨会介绍推行新草案。
1992年至1993年,FDA起草以HACCP为基础的“水产品的危害与控制导则(FishandFisheryProductsHaz?ards&ControlsGuide)1994年发出初稿,征求意见,1996年9月公布版。
1995年12月,美国发布联邦法规“水产与水产加工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与卫生的规范”(21 CFR Part 123 and 1240 Procedures for the safe and sanitary Processing and Importing of Fish and Fishery Products; Final Rule)该法规又简称为:海产品HACCP法规,它规定自1997年12月18日开始在美国水产品加工业及水产品进口时强制推行HACCP,这不仅对美国国内水产业,而且对于进入美国的外国水产品及其生产者都产生了巨大影响。1997年12月18日该法规正式实行。至此,美国基本完善了在水产界推广应用HACCP的法规体制。
HACCP是20世纪60年代由皮尔斯伯公司联合美国局(NASA)和美国一家军方实验室(Natick地区)共同制定的,体系建立的初衷是为太空作业的宇航员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障。
随着全世界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食品工业和其消费者已经成为企业申请HACCP体系认证的主要推动力。世界范围内食物中事件的显著增加激发了经济秩序和食品卫生意识的提高,在美国、欧洲、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越来越多的法规和消费者要求将HACCP体系的要求变为市场的准入要求。
一些组织,例如美国科学院、微生物食品标准顾问会、以及WHO/FAO营养,一致认为HACCP是保障食品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