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
* 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 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此外,输入资料亦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毒物控制中心或同类型机构用作用途
CPNP通报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此数据提供主管当局和毒害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出现事故时,国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能在几秒之内从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中看到该成品的成分,主管机构也能容易地获取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以实施市场。
哪些产品需要做CPNP,我的产品是属于欧盟化妆品范畴吗?
欧盟化妆品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产品,完全出于或疾病防护的产品除外。粘膜的定义:指眼睛、嘴唇、口腔或外生殖的附近部位,但不包括短暂接触皮肤的化妆品。
停留类产品(Leave-on): 是化妆品将在皮肤、头发或粘膜上停留一段时间。
冲洗类产品(Rinse-off): 是指化妆品接触到皮肤、头发或粘膜后将被迅速冲洗掉。
欧盟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产品,完全出于或疾病防护的产品除外。粘膜的定义:指眼睛、嘴唇、口腔或外生殖的附近部位,但不包括短暂接触皮肤的化妆品。停留类产品(Leave-on):是化妆品将在皮肤、头发或粘膜上停留一段时间。冲洗类产品(Rinse-off):是指化妆品接触到皮肤、头发或粘膜后将被迅速冲洗掉。
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欧盟在2009年11月30日发布,由2013年7月11日起,欧盟化妆品法规(EC)223/2009取替化妆品指令76/768/EEC。所有化妆品法规均适用于欧洲市场上的化妆产品。化妆产品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重点事项·根据法规(EC)223/2009第13条,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即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成功欧盟化妆品CPNP注册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223/2009法规的要求·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该负责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例如其制造商,顾问或认可检测机构·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此外,输入资料亦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毒物控制中心或同类型机构用作用途。
化妆品安全报告(CPSR)和文件
法规附录一详细列出了化妆品安全报告所需包含的内容,其包括两个主要部分:
部分(Part A)包括组分信息、物理化学特性和稳定性、微生物含量和防腐剂有效性要求、包装材料信息、正常和可预见使用情况、产品暴露信息、单个组分暴露信息、组分毒理档案、产品已知或严重和其它产品信息。
第二部分(Part B)包括评估结论、警示标签和使用说明、评估理由和评估人资质信息。部分中化妆品稳定性、微生物含量和防腐剂有效性和包装材料要求可通过常规测试进行检测。正常和可预见使用情况、产品暴露信息、单个组分暴露信息、组分毒理档案、或严重往往很难通过测试获得相关信息或者是测试成本相对较高从而企业难以接受,因此通常需要根据数据库和暴露模型进行计算和评估。
化妆品安全报告的部分所需信息和资料由生产厂商或责任人提供,第二部分则须由拥有相关资质的评估人根据部分内容进行编写。
欧盟在2009年11月30日发布,由2013年7月11日起,欧盟化妆品法规(EC)223/2009取替化妆品指令76/768/EEC。
所有化妆品法规均适用于欧洲市场上的化妆产品。化妆产品应通过化妆产品通报(CPNP),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
重点事项根据法规(EC)223/2009第13条,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
化妆品CPNP注册
1.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
2.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
3.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223/2009法规的要求
4.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
5.该负责人(欧盟的公司或个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
6.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例如其制造商,顾问或认可检测机构
7.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
8.产品进行CPNP通报并不意味产品能符合指令要求
化妆品欧盟CPSR报告+CPNP注册+PIF报告
1)CPSR化妆品安全报告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223/2009)在2013年7月11日正式实施后,进入到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妆品必 须提品安全报告(CPSR,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CPSR报告内容如下:
A部分– 化妆品安全信息
定量和定性组分
理化特性及稳定性
微生物质量
产品中的杂质、痕量物质及包装材料上的信息
正常和可预见用途
暴露于产品
暴露于成分
成分的毒性概况
产品的不良作用
其他
B部分– 化妆品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师所提出关于产品为何安全以致可投放于市场的意见。
化妆品新规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标准,并向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信息。新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加强了化妆品安全标准。生产者在将产品投入市场之前需要满足产品安全报告规定的要求。
二是引入“责任人”的概念。化妆品上市前必须欧盟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责任人。责任人须保存产品信息文档,包括产品的安全评估信息,在市场监督机构检查时能提供相关信息,不新信息。
三是欧盟市场所有化妆品的统一通报制度。生产者只需将产品向欧盟化妆品通报数据库(CosmeticProductsNotificationPortal,CPNP)通报一次。出现事故时,
国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能在几秒之内从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中看到该成品的成分,主管机构也能容易地获取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以实施市场。
四是引入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责任人有义务向国家主管机构通报严重不良反应情况,主管机构也将收集来自使用者和健康的信息,并有义务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共享以上信息。
五是化妆品中纳米材料使用新规则。着色剂、防腐剂、紫外线过滤剂,包括纳米材料,必须获得明确授权后才能使用。对没有限制的纳米材料,如欧委会有疑虑,
则需在欧盟层面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纳米材料必须在成分列表中标示。
根据法规(EC)223/2009第13条,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均需要于CPNP网上通报系统通报。
1.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
2.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
3.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223/2009法规的要求
4.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
5.该负责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
6.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例如其制造商,顾问或认可检测机构
7.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