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到位 资料支持 清远FSC认证资料 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价格:2580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清远FSC认证资料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7-25
1.目的:
对从事FSC的产品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受培训的工作人员具备承担规定要求的工作能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FSC产品/材料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3.权责:
3.1 行政部:培训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并监督各部门按培训计划实施及培训记录管理。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培训计划及提供相关资源需求。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人员内部培训需求:
5.1.1各部门视情况及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有关人员的FSC培训需求,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5.1.2 行政部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保存相应的培训记录。
5.2新进人员培训管理:
5.2.1一般培训:
由行政部主办,视新进人员数量进行集体开班或个别,培训内容如下表:
A.上述培训每次培训时,行政部要求新进人员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
B.新进人员培训完毕后,由行政部统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须再实施培训。
5.2.2岗位技能培训:由用人部门根据本岗位需要,在正式上岗前完成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FSC-STD-40-004是所有CoC认证组织适用的主要标准,根据组织的证书范围,组织可能还需要结合表A中的补充标准进行认证。
下面列出的文件可以作为FSC-STD-40-004适用的补充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日期的参考文献,使用参考文本新的版本(包括修订版)。
适用于CoC证书持有者的FSC规范性文件
FSC-STD-40-004 产销链认证标准
FSC-STD-40-004a FSC 产品分类标准 (FSC-STD-40-004的补充标准)
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FSC-POL-01-004 FSC与组织联合政策
补充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证书的范围适用) 活动 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联合或者多地点认证
FSC-STD-40-003 多个地址的产销链认证
采购受控木材
FSC-STD-40-005 采购受控木材的要求
FSC-DIR-40-005 FSC受控木材指令
采购回收材料
FSC产品组合和FSC认证项目中使用回收材料的标准
FSC 商标使用
FSC-STD-50-001证书持有者使用FSC商标的要求
多地点CoC认证
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两个或者多个符合下列要求的地点,或法律实体(在FSC-STD-40-003中是指“参与地点”),组织有进行多地址认证:
a) 所有参与地点与持有证书的组织因拥有共同的所有权而联系在一起; 或
b) 所有参与地点:
i. 与组织有法律和/或合同关系; 和
ii. 有共同的运营程序(例如,相同的生产方法,相同的产品规格,集成化管理软件);和
iii. 由有和有责任的组织建立,服从于集中执行和控制管理系统,至少包括以下一个要素:
林产品集中的采购或销售功能;
在同一下运营(例如. 特许经营, 零售商)。
基于条款14.1的要求,以下组织不具备多地址CoC认证的:
a) 组织没有从认证范围内增加或移除参与地点;
b) 协会;
c) 有盈利性成员的非营利性组织。
对于多地点CoC认证,证书范围内所有参与地点都应符合FSC-STD-40-004和FSC-STD-40-003中规定的适用的认证要求。
说明:认证机构审核CoC多地点认证基于FSC-STD-20-011中定义的抽样方法。
CoC联合认证
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2个或者多个满足下列要求的立法律实体(在FSC-STD-40-003中成为参与地址),则可进行CoC联合认证:
a) 应符合如下“小”的定义:
i. 不超过15名员工(全职);或
ii. 不超过25名员工(全职),且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000美元。
说明:年营业额标准仅适用于有盈利性活动的组织
b) 持有证书的组织联通所有参与地点应位于同一个国家
说明:FSC-PRO-40-003 授权FSC国家办公室定义详细的国家CoC联合认证标准。国家标准由FSC批准并代替上文的条款15.1a),并在FSC上发布(在FSC-PRO-40-003a中)。
对于联合CoC认证,证书范围内所有参与地点都应符合FSC-STD-40-004和FSC-STD-40-003中规定的适用的认证要求。
说明:认证机构审核CoC联合认证基于FSC-STD-20-011中定义的抽样方法
信用账户管理
针对FSC混合和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的声明的投入。
由不同质量输入制成的组合木制品产品组,高质量组份是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时,组织应确保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材料占不超过30%的产品组成(体积或重量)。
组织在信用账户累积的信用总数限定在24个月内。(意味着过期的信用不能用于产出声明)。24个月之前进入FSC信用账户的信用值应在下个月初从信用账户中扣除(加入信用账户的第25个月将其扣除)。
产出信用数量的确定应由每个产品组构成组分投入数量乘以转换因数得出。
1﹑目的.
有效地进行FSC不合格品管理,确保FSC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FSC来料至FSC成品出货作业过程中的管理.
3﹑权责
3.1 采购部/生产部: FSC不合格的判定,标示,填写报表.
3.2业务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处理FSC不合格品。
4、定义
4.1 FSC不合格品: 公司无法其符合适用的 FSC 认证标准和做出 FSC 声明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5、作业内容:
5.1 FSC不合格品的控制: 经检验之后不合格品,未做出处理之前不可使用.
5.2 来料及生产过程控制.
5.2.1 采购或生产人员发现FSC不合格品时,保持原有FSC不合格品状态,将问题反应给FSC-COC管理者代表,由FSC-COC管理者代表对不合格品处理方式做出判断。
5.2.2不合格品处理.
5.2.2.1如果有FSC不合格品混合FSC产品组的风险时,公司采取下列一个或多个隔离方法进行管理:
a) 材料物理隔离法;
b) 材料时间隔离法;
c) 材料识别法。
5.2.2.2退货: 由采购通知FSC供应商退货手续。
5.2.2.3 报废:由生产部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报废处理。
5.3 在交付后发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时,公司应:
a) 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证机构和所有直接受影响的客户关于确定的不合格产品,并保存通知记录。
b) 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c) 配合认证机构,使认证机构确认公司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来纠正不符合。
5.4记录保存 不合格品记录由采购部/生产部统一保存,原则上保存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