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准备 方便快速 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海口FSC认证审核
价格:2580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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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海口FSC认证审核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7-17
1.目的:
对从事FSC的产品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受培训的工作人员具备承担规定要求的工作能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FSC产品/材料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3.权责:
3.1 行政部:培训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并监督各部门按培训计划实施及培训记录管理。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培训计划及提供相关资源需求。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人员内部培训需求:
5.1.1各部门视情况及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有关人员的FSC培训需求,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5.1.2 行政部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保存相应的培训记录。
5.2新进人员培训管理:
5.2.1一般培训:
由行政部主办,视新进人员数量进行集体开班或个别,培训内容如下表:
A.上述培训每次培训时,行政部要求新进人员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
B.新进人员培训完毕后,由行政部统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须再实施培训。
5.2.2岗位技能培训:由用人部门根据本岗位需要,在正式上岗前完成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PART II: Systems for controlling FSC claims - FSC声明的控制体系
1. Transfer system - 转换体系
2. Percentage system – 百分比体系
3. Credit system - 信用体系
PART III: Labelling - 标签
1. General labelling requirements - 标签的总体要求
2. Eligibility for labelling - 合适的标签
PART IV: Supplementary Requirements - 附加要求
1. Outsourcing – 外包
2. Minor components - 微量成分
用于FSC产品的材料:
1. “FSC ”
☛ 来源于FSC认证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质森林物料
2. “FSC Mix”
☛ 由源自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材料、受控与/或回收的原材料所组成的产品
3. “FSC Recycled”
☛ 完全来源于回收材料
4. “FSC Controlled”
☛ 产自非FSC认证森林或人工林,由经过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根据FSC产销链与/或FSC受控木材要求(FSC-STD-40-005或FSC-STD-30-010)进行了符合性评估,赋予FSC声明的材料
5. “Controlled”
☛ 受控的物料
6. “Post-consumer reclaimed”
☛ 消费后再循环的回收物料
7. “Pre-consumer reclaimed”
☛ 消费前再循环的回收物料
FSC认证的产品:有在上以FSC声明销售并可以使用FSC商标进行推广的、符合所有适用认证要求的产品。FSC受控木材不被视为是FSC认证的产品。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回收x%、FSC混合信用、FSC回收信用和FSC受控木材。
FSC 控制体系: 用于控制产品组中可以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的体系。FSC控制体系有:转换、百分比、信用体系。
FSC 受控木材: 具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材料或产品。
FSC信用: 在信用账户中,可以以FSC混合信用或FSC回收信用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体积或重量)。
FSC : 基于投入完全来源于FSC认证的天然林或人工林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
FSC Mix:基于一种或多种下列材料类别投入的产品或材料的FSC声明:FSC 、FSC混合、FSC回收、FSC受控木材、消费后回收、消费前回收。
说明:仅由回收材料,受控材料,和/或FSC受控材料制成的产品组没有以FSC混合声明进行销售。
FSC 百分比:在百分比体系中,一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声明贡献投入到产品组的百分比。
FSC 回收:基于投入完全来自回收来源的产品声明。
FSC交易:采购或者销售在销售文件上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
e) 根据FSC-POL-01-004组织与FSC合作政策,如果脱离FSC组织的清单包括承包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组织,此后其没有提供外包服务给FSC认证的组织。
组织应为其承包商提供文件程序,确保:
a) 用于生产FSC认证产品的材料,在外程中,不应与任何其他材料混合
或受到污染;
b) 承包商应保存输入、产出记录和依据外包合同或协议加工或生产的所有FSC认证材料相关的运送文件;
c) 如果承包商代表组织在产品上贴FSC标签,承包商应只在那些外包协议的范围内的合格产品上贴FSC商标。
在分程中,组织应保留所有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说明:不要求组织重新获得分包产品的物理所有权(产品可由承包商直接运送给客户)。
组织应按照条款5.1的要求识别用于分包的材料的。分包后,不要求承包商对材料的进行识别。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时,其FSC证书范围应包括外包服务,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且发包组织是非FSC认证的组织时,组织可以直接用于分程的原材料。为了保证产销链没有中断,材料应直接从FSC认证的供应商运送到组织。(例如,非认证的发包组织在发包前不能取得材料的物理所有权)。
信用账户管理
针对FSC混合和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的声明的投入。
由不同质量输入制成的组合木制品产品组,高质量组份是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时,组织应确保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材料占不超过30%的产品组成(体积或重量)。
组织在信用账户累积的信用总数限定在24个月内。(意味着过期的信用不能用于产出声明)。24个月之前进入FSC信用账户的信用值应在下个月初从信用账户中扣除(加入信用账户的第25个月将其扣除)。
产出信用数量的确定应由每个产品组构成组分投入数量乘以转换因数得出。
1、目的:
通过规范化的操作,防止FSC和非FSC的物料在生产过程中被混用和误用;
2、范围:
所有生产工序所产生的输入和输出的产品,均适用此规定程序;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领用FSC物料,并做相应的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所有FSC记录按要求需要保留五年;
3.2 业务部收到有FSC要求的订单时,要在订单中FSC声明和树种等字样,使其与非“FSC”得以区分和识别,并在相应生产通知单中进行标示,以便追溯;
3.3 采购部收到是“FSC”订单的,要下给具有“FSC”的供应商,并在单上FSC声明,以便追溯;
3.4 仓库须将有认证的物料按规定的位置存放和标示,避免和非FSC的物料混淆;
5.0 作业内容:
5.1 生产部在领料时要留意FSC相关要求,在“领料单”上FSC声明和重量及供应商证书号码,并做好相应的FSC标识;
5.2 转换系数的计算方法:
5.2.1 转换系数= FSC物料的产出重量 / 总投入物料重量;
5.3 生产部在收到需要使用FSC物料的《生产单》时,将相关资料真实,准确的填写上FSC工序帐中;
5.3.1将要领用的物料使用有明显FSC声明标识,防止混用;
5.4 加工过程每台机在生产前,如是之前生产非FSC物料的单时,要做好清理工作,将非“FSC”物料清理完成后,才能生产FSC产品的订单,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用的情况;
5.5 生产完成后要将生产出来的半成品使用 FSC声明进行标示,防止在流通过程被误用;
5.6 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要签收,区分要清楚,防止混用,使用FSC物料不影响后序正常的生产流程和运作,将完成的成品货物入库;
5.7 生产过程中要留意“FSC”相关要求,如需使用到纸质或木制辅料的,也要按“FSC”的要求来使用;
5.8 如在生产过程中非“FSC”和“FSC”物料发生混用,可以做降级使用来处理,或直接全部按非FSC材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