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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餐饮原料清关代理公司
餐饮原料进口报关,进口餐饮原料报关公司
一、餐饮原料进口报关需要的单据:
1、原产地证与卫生证(或自由销售);
2、进口合同、外商invoice与装箱单;
3、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
4、海运提单或空运运单的等货运单据;
5、报关委托书与报检委托书;
6、有机食品提供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与有机产品销售证;
7、进口企业海关进出口权资质;
8、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号与发货人备案号。
二、进口餐饮原料报关--食品进口成本构成【CIF】
1、码头费用:包括码头卸货费、码头建设费、码头仓租费等。
2、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与等税费。
3、进口商品的报关、报检费用。
4、国内运输、送货、仓储费。
5、外贸公司代理进口的代理费。
6、标签翻译费、打印费与贴签费。
7、其他费用,如港杂费等。
三、进口餐饮原料报关公司
1、进口餐饮原料应当符合中国的食品国家标准和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进口尚无食品国家标准的食品,海关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
2、进口利用新的餐饮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性评估材料。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
3、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4、进口餐饮原料全部用于加工后复出口的,海关按照出口食品目的国(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贸易合同要求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