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制品代理报关公司 一般贸易乳制品进口报关代理
价格:5000.00起
非进口乳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1、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卫生证书;
3、非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口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乳品安全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不合格,再次进口时,连续5批次(指5个不同生产批或生产日期)提供相应牛奶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之前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连续5批次未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牛奶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检局要求检测的项目列表在总局网上公布。
4、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中文标签样张及标签备案号;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6、进口尚无牛奶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7、涉及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乳制品进口前期准备:
1、确认客户进口资质:流通许可;国内经营资质;进出口权
2、国外发货人备案,进口出口商或代理商办理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检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国内收货公司备案,办理国内收货人备案:国内收货人应当于进口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2年内曾从事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乳制品进口报关所需基本资料:
1、invoice
2、装箱单
3、外贸合同
4、报关报检委托书
5、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6、卫生许可证
7、国外原产地证(国外正本)
8、国外卫生证( 输华乳制品进口证书)
9、 灌装日期(供货方盖章,收货人盖章)
10、成分明细(供货方盖章,收货人盖章)
11、中文标签备案表(彩色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12、生产商成份列表(进口奶粉需要)
13、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COA (进口奶粉需要)
14、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的或授权书(进口奶粉需要)
15、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进口奶粉需要)
16、自动进口许可(进口奶粉需要)
17、进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进口奶粉需要)
乳制品进口国外所需详细资料如下:
1、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2、卫生证/Certificate of Health
3、自动进口许可(有些乳制品进口需要办理,具体看类别)
4、成分检测报告/Comition test report
5、中英文标签/Chinese and English labels
6、合同/Sales Contract
7、Invoice
8、箱单/Packing List
9、提单/Bl of Loading
进口前:提品信息给我司做判断产品是否准入,生产工厂是否在华注册
进口企业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进口的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负责,并确保进口时食品标签的版面(包括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与已备案的标签样张一致
乳制品行业发展趋势:
1、物流供应链日益完善
在我国的新疆、内蒙等地区拥有的牧场,形成了巨大的奶源地规模,但距离工厂和消费地相距遥远,将原料奶如何快速运输到工厂跟冷链物流的发展水准密不可分。一个完备的冷链物流,不仅确保产品的质量,应对突变时,能够快速地做出应对措施,未来我国乳制品企业将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建立一条重点突出、快速反应、智能的供应链。
2、液态奶消费稳步增长
近年来乳品消费信心提振明显,消费升级促进液态奶消费稳步增长,农业农村部在2018年年底《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奶业振兴的具体工作和举措进行细化、实化,其中一条是鼓励奶农和合作社开展乳制品加工业务,重点生产巴氏奶、酸奶等产品,未来,我国需在乳品消费升级趋势下坚持走乳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低温乳制品,我国乳业步入“鲜”时代。
第1类是液体乳类。主要包括杀菌奶、灭菌奶、酸奶等。
第二类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婴幼儿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
第三类是炼乳类。
第四类是乳脂肪类。包括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等。
第五类是干酪类。
第六类是乳冰淇淋类。
第七类是其他乳制品类。主要包括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乳制品进口报关资料:
1、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原产地证、自动进口许可(有些需要)等必要的凭证;
2、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卫生;
3、乳制品进口清关应当提供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包括污染物和)。进口乳品半成品进口商应提供应提供对应成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微生物、污染物和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乳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如不能提供《办法》所要求的检测报告,应当提交书面保函(书面保函样版见附件)说明理由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符合《办法》规定的检测报告;
4、进口清关且尚未进行标签检验的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成分的,应提供材料;标注国外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文件应当经途径确认(我国驻外国使领馆或外国驻我国使领馆确认);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材料;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6、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7、涉及其他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