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心供氧质保长 美观大方持久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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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怀化中心供氧质保长
行 业:环保 净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1-06-09
在内,氧气是抢救危重病人所必需的材料,特别是在急诊室、监护室、手术室等重要场合。中心供氧设备需要随时保持完好状态,目前一些大都采取了集中供氧系统,
集中供氧虽然有很多优点,但是一旦出现故障影响又是全面的,所以要保证氧气的随时供应,在有集中供氧的情况下,也必须在重点部位备用临时性供氧设备。如果一旦病人需要氧时,供氧设备出现故障,氧气没有及时供应,影响了病人的抢救,就有可能会成为患者提出纠纷的理由。
供电和供氧虽然是属于的后勤保障系统,严格说来,因此而导致的医患纠纷相对较少,并且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医患纠纷,是属于保障不利造成的。但是作为必须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从防范纠纷角度讲,对后勤保障系统也应制定完善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一旦出现问题,能够把责任先落实到人员,否则也将招来麻烦。因为患者提出纠纷的理由常常是多方面的。有时候患者家属并不知道应该从什么角度来提出纠纷,只是对后果不满意,便由此而搜索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原因,提出各种各样的理由。
其中在救治过程中停电、输氧不及时或出现故障而间断,都可能成为纠纷的理由。因此作为不得不重视,这无论是从防范纠纷角度讲,还是从工作的实际需要来讲,都是非常必要的。
2、日常使用
2.1当出现报警信号时就先观察自动切换装置面板上的指示灯。
2.2若是旁边的指示灯闪亮,说明这一侧气瓶中的气已经用完(除非发生情况,一般不会出现超压报警信号)。这时就进行以下
操作:
A、关闭已用完的所有气瓶阀门以及与之相应的金属软管另一端的阀门;
B、换上充满气的气瓶,换瓶时应注意各部清洁无杂物;是氧气要禁油;
C、把刚才关闭的阀门全部打开,打开时速度要非常缓慢。以免流速摩擦过快产生静电起火事故;
2.3若是中间的指示灯闪亮,这是出口压力偏低或偏高的反应。一般当用气量时,输出压力略有下降,反之略有上升,这是正常的。如果这个变化过大,说明用气量变化太大。若这种情况发生的次数极少且时间不长,可以采用临时人工调整输出压力的办法解决;否则就应该换用输入流量更大的集中供气装置,或者适当减小。
中心供氧分为中心供氧与富氧工程系统。
中心供氧主要用于等机构来满足病患者之间的氧气需求。
富氧工程系统主要用于宾馆、酒店、会议室、高山哨所、别墅、公寓、干休所、写字楼、博物馆等多人吸氧场所,以达到人们对氧气的需求。
中心供氧氧源采用PSA变压吸附制氧机,由输氧管路分配至各个房间内。供氧方式分为2套,即弥散供氧和分布供氧。
弥散供氧方式:
制氧机产出纯度大于90%的氧气后,经新风系统配比成科学含氧量的富氧气体,富氧气体充斥整个弥散供氧管路,通往各房间。经过公司设计团队和气体学论证,打开房间开关后经过短时间,房间氧气含量可达25%以上,达到理想效果,给予舒适富氧环境。
分布供氧方式:
纯度为90%以上的氧气充满分布供氧管路中,在每间房间的床头设有富氧呼吸接口,当觉得不适时可以直接在接口处接入吸氧面罩或吸氧管,直接呼吸富氧气体。吸氧同时可以看电视、学习、休息甚至睡觉。当不需要吸氧时直接拔掉吸氧器自动停止供氧。该系统可根据同时吸氧人数来设计。
供氧站内的供氧方式可选用制氧机、液氧储罐及汇流排供氧三种方式之一或其中两种方式组合。
2.检修
2.1.检修的一般要求。
2.1.1.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及有关工艺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维护和检查。
2.1.2.凡与氧气接触的设备、管道、阀门及零部件,严禁沾染油脂。
2.1.3.操作、维护、检修氧气生产系统的人员、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严禁沾染油脂。
2.1.4.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在氧、氩的生产区及其设备和管道动火时,氧含量控制在18~23%范围内再动火。
2.1.5.进入充装氧气、氮气及氩气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须先切断气源,堵好盲板,再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置换后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工作人员在有人监护下进入。
2.2.容器、管道及设备的拆、装、清洗和脱脂。
2.2.1.容器、管道及设备严禁带压拆卸。
2.2.2.检修后,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及附属零部件,须进行脱脂。
2.2.3.脱脂后,设备管道施工应参照GBJ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3.试压。
2.3.1.检修后整体或单体试压,应采用气压法,所用气体必须是无油、干燥的清洁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氧气试压。
2.3.2.试压应缓慢升压,且应有专人操作和监护,严禁超压。
2.3.3.应使用无脂皂液进行检漏。
2.3.4.用瓶装的高压气体作试压气源时,应减压。严禁不经减压直接送入容器或管道内。
一、设计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
设计应符合1981年冶金部颁发的《钢铁企业氧气管网的若干规定》,以及《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1997)、《氧气站设计规范》(G030-91)等法规标准的要求。
1、碳素钢管中氧气的流速应符合下表。
碳素钢管中氧气的流速:
工作压力(MPa) ≤0.1 0.1~0.6 0.6~1.6 1.6~3.0
流速(m/s) 20 13 10 8
2、为防止着火,在氧气阀门后,均应连接一段其长度不少于5倍管径,且不少于1.5m的铜基合金或不锈钢的管道。
3、氧气管道应尽量少设弯头和分岔头,工作压力高于0.1MPa的氧气管道弯头,应采取冲压成阀型法兰制作。分岔头的气流方向,应与主管气流方向成45°到60°角。
4、在对焊凹凸法兰中,采用紫铜焊丝作O型密封圈,是氧气用法兰抗燃性可靠的密封形式。
5、氧气管道应有导电的良好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法兰间电阻应小于0.03Ω。
6、车间内主要氧气管道的末端应加设放散管,以利氧气管道的吹扫和置换,在较长的氧气管道进入车间调节阀前,应设过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