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人制度实行于1981年,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下公证文书相互使用的问题,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香港,内地使用的文书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委托公证人受司法部委托,以个人名义为港人办理文书,除了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外,也有责任根据《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的规定,审查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惟委托公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并未享有特别的调查权,只能在香港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审查。因此委托公证人办理的文书多数以当事人根据香港宣誓条例作出“声明”的形式出具。
香港投资条件和费用具体价格是要看公证的是什么东西,香港公司律师公证如在中国内地投资都必须通过中华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当地律师公证和加盖中华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章,方可在中国内地投资使用。
香港公司公证认证文件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香港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的文件的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的明文件复印件
3、公证认证申请表
另外,如果投资事宜是由香港公司委托代理人处理的,则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董事会决议书 - 该文件由香港公司的内部草拟,内容应该包括:
a)投资的情况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b)说明做此些文件公证的原因或用途。
2.如果香港公司的董事/股东是中国内地的公民,则还需要提供董事/股东的或到国内公证处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