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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外贸顾问律师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5-23
有限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复意见,其他股东未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明或自然人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应认定其具有股东。但有其他证据股东名册记载错误的除外
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股东名册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应认定其具有股东。股东仅以未被股东名册记载为由主张收回出资或拒绝承担补缴出资义务的,不予支持。
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照发起人协议或投资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
股东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的标准。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①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并可以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②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可同时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③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
⑤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人格否认(刺破公司面纱)
公司一旦被某一股东过度控制,其立人格就会沦为道具,此时如仍然恪守公司立人格,就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在多个关联公司由同一人、、或者家族控制的场合,在认定是否应当否定公司人格时,重点就要考察是否存在过度控制的情形。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认定存在过度控制:子公司向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输送利益;公司进行交易,收益归母公司,损失却由子公司承担;先抽逃公司资金或解散公司或宣告公司破产,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另设公司,从而逃避原公司债务。
资本显著不足包括设立时不足和设立后不足两种情形。公司设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可以否认公司人格。资本显著不足,表明股东缺少从事公司经营的诚意,而意欲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利用公司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把投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公司设立后,也可能出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形,如股东通过明显不合理的分红、明显不合理的高工资等方式抽走资本,导致其经营的事业规模与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
增资扩股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投资人(新股东)投资额度及其所认购的出资份额比例,以及投资人向公司缴付出资之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2.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出资形式(、实物、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出资数额、出资时间;
3.签定增资协议之前,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一定要签署意向书和保密协议,然后再进行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查验目标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
4.需要注意在增资合同中要对目标公司资产的进行准确的描述及相关确认、原股东、新股东对增资扩股事项的陈述与保证的条款;
5.对股东与义务进行明确(股权交割时间、手续办理、费用的承担等);
6.债务的承担问题(承担主体及承担方式等);
7.增资后公司治理机构,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约定;
8.对增资后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表决事项、清算等事项进行明确;
9.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相应的争议解决方式;
10.其他设置。根据交易实际需要添加。
办理流程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或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