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认证 佛山ISO认证材料 价格便宜 咨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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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教育培训 管理培训
发布时间:2021-05-14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英语简称,ISO是世界上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证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随着商品经济不断扩大和日益国际化,为提高产品的信誉、减少重复检验、削弱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这个认证方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公证、科学。
凡是通过ISO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
ISO认证的项目体系有ISO9001、ISO14001、ISO14000、ISO13485、ISO27000、ISO14064、ISO22000、ISO20000、ISO50001认证。
ISO9001:2015新版标准一些重要变化包括:
·更加强调构建与各个组织特定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要求组织中的高层积极参与并承担责任,使质量管理与更广泛的业务保持一致;
·对标准进行基于风险的通盘考虑,使整个管理体系成为预防工具并鼓励持续改进;
·对文档化的规范要求简化,组织现在可以决定其所需的文档化信息以及应当采用的文档格式;
·通过使用通用结构和核心文本与其他主要管理体系标准保持一致;
1目的
用来确定公司生产,设计和服务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所适用的法律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项目活动中涉及的化工因素和危险源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引用文件
GB1.1-2009 标准化工业导则部分:标准化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4.职责
4.1 研发部负责收集与本公司化工因素、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HSE部确认其适用性。
4.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相关方并遵照执行。
5.控制内容
5.1收集范围
a.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 对公司的项目的特定行业要求;
c. 相关的国际公约;
d.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5.2获取方法和频率
5.2.1公司相关部门要经常与环保、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地方环境和安全标准及其他要求,也可通过机关,协会,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网上查询等多种渠道收集获取新信息,确保公司得到新文本。
5.2.2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将结果通知公司办。
5.3确认和分发
5.3.1公司办根据以下条件确认所获得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a.根据本公司的行业特点,确认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b.根据地区标准确定本公司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化工标准和适用性;
c.是否为新版本。
5.3.2公司办根据确认结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发放到公司相关部门。
5.3.3当上述外来文件更新时,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修正,将新的内容补发至其他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处理,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4执行
1.0控制目的
1.1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确保与员工和相关方进行沟通。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内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落实的管理,确保及时收集、识别、更新和传达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2 控制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更新、传达和定期评审。
3.0 定义
3.1法律法规:泛指由人大、、组成部门发布的具有规范性的文件(包括有关环境标准、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3.2其他要求:指由有关管理机构、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通知、要求以及主要顾客提出有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以及与有关单位签订的环保、安全协议、合同等。
4.0 过程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合规性评价报告。
4.2 综合部
4.1.1 负责收集、识别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公司审批后将有关信息传递到相关。
4.1.2 识别公司内部传递的其他要求。
4.1.3 依法监督公司合规性的遵循情况,组织实施评价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4.2 其他各部门收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将信息传递给综合部,并配合综合部开展法律法规信息的落实和评价。
5.0 程序
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分类
5.1.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分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层次分: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
5.2 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方法:
5.2.1综合部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可以从报纸、互联网、杂志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也可以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会及部门获取。
5.2.2文控中心负责建立上级来文的收发记录,加强与各信息渠道的信息交流,及时予以更新。
5.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确认及发放
5.3.1 综合部将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报公司审批,进而识别和了解哪些活动受哪些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影响,其具体要求是什么;哪些部门或人员需要获取哪类信息。
5.3.2 公司确认后,综合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文控中心
发放至相关适用部门,并保持发放记录。
5.3.3 法律法规使用部门建立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清单中应明确本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或条款等。
5.4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的交流与实施
5.4.1 综合部对获取新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司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关文件的及时更改,或制定实施的措施计划,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并通过文件、会议、培训、通知、简报、座谈会或走访等方式和途径向相关部门传达。
5.4.2 对作废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要及时公布废止信息,确保员工及相关方人员清楚并按现行有效文件的要求执行。
5.4.3 公司在工作例会上,逐级传达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信息,按《内部沟通控制程序》执行。
5.4.4 按《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各部门及时申报有关法规及其他要求知识的培训需求,综合部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法规使用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法规的学习与会议交流,及时将获取的法规及其他要求向员工传达,确保相关人员清楚其内容,并遵照执行。
5.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5.5.1 综合部每年组织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填写“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并向公司层报告评价结果。
5.5.2合规性评价的内容:
a)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其它要求的沟通和处理情况。
b)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要求的指标的达标情况。
5.5.3 对不符合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5.4综合部根据评价意见,跟踪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负责以下工作:
a)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措施以满足有关要求;
b)对涉及到需制定或修订的程序、制度、技术要求等文件的,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
5.5.5综合部负责保持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将确认有效的法规和其他要求文本存档。
ISO认证的项目体系有ISO9001、ISO14001、ISO14000、ISO13485、ISO27000、ISO14064、ISO22000、ISO20000、ISO/TS16949认证。
ISO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标准介绍
ISO9001:2015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英文缩写为ISO)对9000族系列标准进行有限修改后,于1994年正式颁布实施ISO9000族系列标准,即94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启动了修订的第二阶段,即彻底修改。1999年11月提出了2000版ISO/DIS9000、ISO/DIS9001和ISO/DIS9004国际标准草案。此草案经充分讨论并修改后,于2000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相继经历了94版标准和2000版标准,ISO9001:2008国际标准已于2008年11月15日正式发布,中国国家标准GB/T19001-2008已经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实施。(参考:)2015年9月23日,万众瞩目的ISO9001:2015新版标准正式发布!宣告着第三代管理标准(G3)时代如期应境而来。此次发布的新版标准较之前版本变化巨大。
ISO认证和ISO9001等管理体系认证类似,也是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和复评认证等,具体如下:
一、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ISO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相关认证中心。我们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2、我们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的检验机构检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会审查。
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公告和宣传。
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二、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发放时间,制订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 ,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 ,送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三、复评认证 3年到期的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