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韩国化妆品进口清关资料
价格:5000.00起
进口流程:
1.取得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1、 化妆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 (发货前办理)
3、备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6、换单 (我司操作)
7、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
8、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
9、交税
10、中文标签备案 (货物到港后办理)
11、贴标签
12、商检查验放行
13、送货
14、出具卫生
进口需要的资料:
1.合同装箱单(出口商盖章)
2.危险物质识别表(有样板)(收货人盖章)
3.安全承诺书(有样板)(厂家出具)
4.自由销售证、卫生证(外方出具)
5.收、发货人备案号(网上截图)
6.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厂家出具)
7.申报要素
8.提单(船公司)
9.换单资料(船公司)
10.营业执照、海关十位注册编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收货人)
11.原标、中文标、翻译标
12.产品配方(厂家出具)
13.合格保证(收货人盖章)
14.局备案批文
15.10张便签纸(A4纸右下角盖收货人公章)
进口所需资料:
1.进口非用途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食品药品监督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估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进口检验:
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急性经口毒性等毒性试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功能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