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收购法律顾问 企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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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企业收购法律顾问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5-09
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内容
1、为公司起草、制订、审查或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同时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合同纠纷;(该文书可为中英文合同);
2、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人力、行政、经营、等规章制度;
3、就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咨询解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4、应公司要求为员工开展法律培训;
5、当公司可能面临法律纠纷时,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公司参加诉讼、仲裁、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应公司要求参加各类商务谈判;
8、办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务。
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
实务要点:《公司法》第16条第2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宜理解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
案情简介:2006年4月,实业公司为其股东实业集团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2008年,因实业集团逾期未偿致诉。实业公司以《股东会担保决议》的决议事项未经股东会同意为由主张无效。
认为:①作为公司组织及公司行为当受《公司法》调整,同时其以合同形式对外担保行为亦应受《合同法》及《担保法》制约。案涉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因其并未超出平等商事主体间合同行为范畴,故应首先从《合同法》相关规定出发进行评判。②《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公司法》规定已然明确了其立法本意在于限制公司主体行为,防止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小股东或其他债权人利益,故其实质是内部控制程序,不能以此约束交易相对人,故此规定应理解为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对违反该规范的,原则上不宜认定合同无效。另外,如作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认定将会降低交易效率和损害交易安全。
董事会决议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对外担保效力
实务要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意思形成属于公司内部事情,即使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被确认无效,亦只是在公司内部发生效力,不影响其对外形成的法律关系效力。
案情简介:2004年,科技公司为热电公司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嗣后在科技公司股东提起的诉讼中,生效判决确认科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对外担保的决议无效。另案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科技公司副董事长杨某为该担保事宜收受热电公司行贿款4万元。
认为:①科技公司召开董事会形成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规定。根据科技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中披露,该担保系充分考虑了本企业利益和担保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后作出的决定。无证据表明签署董事会决议股东受杨某胁迫,故杨某刑事犯罪并不影响案涉保证合同效力。②科技公司为热电公司提供担保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该真实意思形成属公司内部事情,即使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被确认无效,亦只是在科技公司内部发生效力,不影响其对外形成的法律关系效力。故判决科技公司应承担本案担保责任。
关于不正当目的的认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即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由于公司法对不正当目的的涵义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掌握不一,迫切需要加以明确。会计账薄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具有格式而又相互联系的账页组成,用以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才能了解公司真实状况,否则其监督权、分红权等难以得到保障。但若股东不当行使会计账簿查阅权,则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司法实践中认定不正当目的时,应当注意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合法利益平衡保护,这也是《解释》坚持的基本解释原则。
从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义分析出发,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一是必须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由于损害后果并未发生,因此对“可能”只能通过常理进行判断,但应当达到较大可能性。二是必须有合理根据。由于不正当目的属于主观心理,因此只能从股东的客观行为认定合理根据或者进行法律推定。
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
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重要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然后对查找出的法律风险进行描述、分类,对其原因、影响范围、潜在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终生成企业的法律风险清单。法律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全面、系统和准确地描述企业法律风险的状况,为法律风险分析明确对象和范围。
企业法律风险的识别是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环节,在此阶段,律师必须通过详细、全面的尽职调查活动了解企业中与法律风险有关的原始资料。通过对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判断企业行为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是否存有冲突,从而确定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同的角度和方法有助于识别不同的法律风险,要全面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则必须综合使用各种方法。
法律顾问具体顾问方面
1.解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应客户要求监测与客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和
8.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9.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0.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