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回弹仪为非水平方向且测试面为混凝土的非浇筑侧面时,应先对回弹值进行角度修正,并应对修正后的回弹值进行浇筑面修正。
对按批量检测的构件,当该批构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该批构件应全部按单个构件检测:
1 当该批构件混凝土强度平均值小于 25MPa、 ccu f S 大于 4.5MPa 时;
2 当该批构件混凝土强度平均值不小于 25MPa 且不大于 60MPa、 ccu f S 大于 5.5MPa时。
单个构件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宜少于 10 个。当受检构件数量大于 30 个且不需ᨀ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受检构件一方向尺寸不大于 4.5m 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 0.3m 时,每个构件的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 5 个。
2 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 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 0.2m。
3 测区宜选在能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也可选在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表面或底面。
混凝土强度可按单个构件或按批量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个构件的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 4.1.4 条的规定。
2 对于混凝土生产工艺、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一批同类构件的检测应采用批量检测。按批量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取构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 30%且不宜少于 10 件。当检验批构件数量大于 30 个时,抽样构件数量可适当调整,并不得少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少抽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