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环链电动葫芦保养:
首先,环链电动葫芦齿轮箱内机油从开始运作时达500小时请检查润滑油量是否足够,以后第三个月定期检查润滑油情况,不足则需加油。
第二,在室外使用环链电动葫芦时,应架设防雨设备。
第三,.经常保持环链电动葫芦零件的干燥,操作完华时请将葫芦驶离潮湿区、高温区或化学区,以维持其性能。
第四,环链电动葫芦链条的保养,链条请上机油润滑,高粉尘工厂请上机油,且定期清除链条及极限导槽组内之异物,确保链条运转之顺畅。
第五,长期不使用环链电动葫芦时,应做防锈处理及清洁保养,并上下运转1-3分锺以维持其性能。
环链电动葫芦的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电动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于起重机或行车上,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多用于工矿、仓储码头等场所。电动葫芦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
1.首先用万用表侧电阻,从电动葫芦电机里出来的三根线,有一根是公共线,另外两根是绕组的进线。(如不分主副的话两根绕组进线和公共端线的电阻是一样大的 ,如分主副绕组的话主绕组和公共端的电阻要大于副绕组和公共电阻)。
2.判断主副绕组,看电动葫芦电机中的线的根数判定,分主副绕组并且要求是伪正反转的话从电机里出来线的根数至少是4根,如是3根就可判定是不分主副绕组。
3.电动葫芦接线主要是葫芦主体和手柄的操作,一般情况下,操作手柄上设有六个按钮,分别是红、绿和四个方向键,葫芦上有接线端的子排,也就是用于连接葫芦主体与手柄的地方,根据线所对应的颜色,进行接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