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CE认证办理-遥控报警系统CE认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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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充电器现在在全球都是一个非常火热的信息技术产物,受到了来自全世界的人们喜欢,无线充电器出口时,各个国家地区也有相对应的标准。今天亿博检测小编就来讲解一下无线充电器CE认证和QI认证是什么意思,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线充电器QI认证
无线充电联盟(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是由多家独立公司组成的合作组织。旨在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Qi。
截至2017年10月,WPC有来自国内外行业各个细分市场的289个成员,包括苹果、三星、微软、LG电子、飞利浦、诺基亚、索尼、维力谷VLG、Wisepower等289个已经计入WPC联盟。
无线充电联盟是由联盟所管辖,其对保密性、知识产权和决策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无线充电联盟的使命是为了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Qi。
QI认证是无线充电联盟认证,以前叫WPC认证也就是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无线充电联盟)的首字母,这个属于一个技术组织的认证要求,类似于SIG的蓝牙BQB认证一个道理。和常规的国家或地区认证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做一下就可以全球通用。
首先无线充认证有一个QI认证,这个是无线充联盟WPC机构的认证,QI认证代表该无线充产品符合WPC机构的QI标准,QI认证也被绝大部分公司机构认可,QI认证市场接受程度高,包括苹果、三星等公司都有加入WPC联盟。(需要注意的是只要你是使用无线充这个功能的都需要办理QI认证)
二、无线充出口欧盟需要做CE认证
CE认证是一种安全认证,被视为产品出口到欧盟的通行证。凡是产品要出口到欧盟市场销售的,就必须办理强制性的CE认证,无线充也不例外,必须要加贴CE认证标志才能出口。
无线充CE认证需要满足标准:
RF:EN303417
EMC:EN301489-1/3,
SAR测试或评估:EN5364:2018,EN62369:2009,EN62311
安全:EN60950-1(EN62368-1)
无线充CE认证申请资料:
1.一般2-3个测试样品
2.产品型号差异表
3.产品说明书或使用手册
4.申请表(我司提供表格)
5.关键元器件清单
电磁兼容性指令 2014/30/EU --EMC
EMC定义是 一个设备或装置与其它装置同时操作时,不会因为电磁干扰问题而影响正常工作之能力。
即包括: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 一个设备或装置在操作过程中有不利功能的讯号出现,此讯号是不想要且没意义的,它可能来自外界亦可能来自自己。
检测产品范围:
信息技术类设备、灯具及整流器、电动玩具、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不间断电源、 家电及类似用途电器、汽车电子零部件、锂电池等。
电磁兼容主要检测项目
EMI电磁干扰测试
电源线传导扰(CE)、辐射扰(RE)、信号、控制线传导扰(CE)、谐波电流(Harmonic)、电压波动和闪烁(Fluctuation and Flicker)、瞬态发射(汽车零部件类)
MD机械产品认证
机械MD认证(MACHINERY SAFETY DIRECTIVE)2006/42/EC
在欧洲经济区(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机械加贴CE标志,表示其符合欧盟安全法规、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对于机械而言,大都部分机械操作2个指令:机械指令,低电压指令;个别设备除外只需要机械指令,一旦完成后,如果您的产品满足基本的要求, 您的技术结构文件将会被编辑,CE认证标记也正式适用了,进入市场也就有了保证。
机械产品分类
机械在欧盟分为普通机械和危险机械,机械指令里规定对于归属于附录Ⅳ的机械产品及件,危险机械强制要求欧盟公告机构参入(notified body), 才能在产品上张贴CE标志危险机械包含以下(除了以下产品,都是普通机械):
1,圆锯机(单锯片或多锯片),用来加工木质及类似木质或加工肉质及类似肉质类材料的以下设备:
MDD医疗器械认证发布时间:2018-09-27
器械指令MDD (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
欧盟为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逐步建立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以确保人员、服务、资金和产品(如器械)的自由流通。在器械领域,欧盟会制定了三个欧盟指令,以替代原来各成员的认可体系,使有关这类产品投放市场的规定协调一致。
这三个指令分别是:
1.有源植入性器械指令(AIMD, 90/33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泵等有源植入性器械。AIMD于1993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期为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
2.活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适用于血细胞计数器,检测装置等活体外诊断用器械。该指令目前仍在起草阶段,可能于1998年末或1999年初正式实施。
3.器械指令(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93/42/EEC),适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械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器械,如无源性器械(敷料、一次性使用产品、接触镜、、导管等);以及有源性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该指令已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日期为1998年6月13日从1998年6月14日起强制执行。
满足这些要求的责任在于制造商。在这里所谓“制造商”指的是把器械以自己的名义的投放市场的人,而不管他是否实际生产、由别人代其生产或仅仅销售该器械,制造商的定义使那些原来仅销售而不生产的公司面临了一种全新的情况。根据指令,现在他们作为制造商必须满足指令中规定的适用他们的所有的义务。
MED船用设备认证发布时间:2010-09-27
船用设备MED认证
2014/90/EU
Marine Equipment Directive(MED)
船用设备指令96/98/EC (MED)的修订指令98/85/EC于199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指令覆盖了注册欧盟成员国的所有船舶,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船用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所同意的国际公约(例如SOLAS)的要求,此外也必须符合欧盟的安全性能标准。所批准的要求用来协调和保证一个成员国所签订的能被欧盟其他的成员国所接受。该指令适用于所有的注册船舶的团体,并于200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符合国际公约的某一欧盟成员国所认可的船用设备指令(MED)附录一的所列设备可以放置在欧盟的船舶上。
Wheel Mark该标志附于符合船用设备指令的产品上,由一个轮船的轮子,执行产品管制的公告机构的标识号以及出厂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组成。
船用设备指令的附录所覆盖的设备名单包括如下
救生设备
海洋污染防治
消防措施
导航设备
无线电通讯设备
器械申请CE认证所需资料
A、企业简介及欧洲代理名称、联系方式
B、1.产品使用说明书销售说明书。
2.产品概述及各型号参数差异表。
3.产品图片(包括装与内部材料以及各种标识的照片)。
4.原材料清单。
5.质量相关复印件(若有)。
6.使用该产品的调和标准/或其它标准
7.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和预防措施以及潜在风险评价
8.包装和标识
a) 包装材料说明以及标识和警告标识
b) 标签(铭牌)
9.测试报告(产品注册时的测试报告)
a)生物相容性测试
b) 物理性能、化学测试(材质报告或ROSH报告等)
10.评价
a) 产品测试报告及相关文献
b) 使用概述及观点
11.产品整个生产过程步骤(从零部件采购到成品的销售)
注:研究(包括:物理性能,生化、药理 、药动及毒性研究,测试,灭菌合格,药物相容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