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协议离婚财产纠纷 青岛契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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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协议离婚财产纠纷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20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后定稿版本。
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如业务章、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营业执照和签署人复印件)
6、为防范经济合同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注意定金条款
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文本条款
1.《合同法》未将提交已签署之合同书予合同各方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之条件。合同各方在合同签署后,各得几份,任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2.在采用邮寄等异地传递的方式签署合同时,可将委托人在特定期限内收到对方已签署的合同书原件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进行约定。
3.合同书区分正本与副本的主要意义在于:副本、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二者在签署方式上,依当事人之特别约定,或有不同。
例如:正本盖章并签字,副本盖章但不签字。如同时打印相同文件,亦采用相同签署方式的,可不必区分正本与副本。
对于任何需要审查的合同,不论合同的标题是如何表述的,首先应当通过阅读整个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法律关系的性质,以确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审查合同前,必须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同时,注意平时收集有关的合同范本,尽量根据部门推荐的示范文本,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质量责任条款
1.《合同法》对于有关质量责任的规定较为简略
《合同法》第111条、第155条。,应根据委托人之实际需要特别设定,并应注意与付款条件的配合,以便控制交易中的质量风险。
2.《合同法》对于买方的拒收权设置的行使条件较为严格且不确定
《合同法》第148条。为保护买方利益,可另行约定拒收条件。
3.如有必要,可一并约定质检机构、检材取样和送检方式,以及检测费用的承担等内容。
4.《合同法》规定的检验期间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卖方利益而设置的。超过检验期间,收受合同标的一方未提出异议的,将视为交付时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无瑕疵,买受人不再享有相应的瑕疵责任请求权。为保护买方利益,应力争约定较长的检验期间,但一般不应超过两年;有质量保证期的,不应超过该质量保证期。
5.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的,可同时约定:
(1)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条件、退还期限和退还方式;
(2)质量保证金可予扣除的情形及扣除的方式;
(3)质量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的情形。
6.有关质量责任,可根据具体情形约定专项违约金。基于同一违约行为及损害结果,该专项违约金与上述质量保证金不能并用。
7.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的,应同时约定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处理义务和责任。即使买方未在检验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上述质量保证期内的处理义务和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目前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已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条款。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
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是否有利。
合同审查明确违约责任
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必须考虑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类似条款,该类条款因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纠纷发生时毫无用处。律师在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结合前述合同各方的、义务条款,按合同相对方的义务条款,并结合行业习惯,逐条列举其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形,并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执行办法。此外,违约责任的设置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要考虑合同性质、双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情况等等,从多角度分析后确定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违约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