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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说的暂时进出口。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它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暂时进出口操作详解:
暂时进口是指没有销售意图的物品(如旅客的财物、外国的展品、外国文艺团体来访时带的眼装道具及贸易中应当退回的包装容器等)运往国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运回外国的暂时物品流动。
对暂时进口物品一般免征进口关税,有时也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它不属于对外贸易对象,各国均不列入进口统计。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或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在规定时间内需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包括内容
A.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B.文化、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C.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D.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E.上述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
F.暂时进出的货样;
G.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H.盛装货物的容器;
I.其他暂时进出境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暂时进出口操作详解:
流程:
1、经营单位的出口报关,委托单位只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毛重净重、总金额、出口目的地等,如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检验之类别或其他各种需要由商检局出证的,均须在出口前到当地的出入境检疫局行进申报,需加提供报检委托书。
2、我司即可代为报关、清关,同时提供报关时所需各类单证。处理审单、制单、递单、缴税、查验等相关工作基本程序。 进口报关的主要流程为: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货物运输。
3、进口报检:外贸合同,invoice,正本报检委托书,提货单;单证:产地证,许可证,批文,检疫,熏蒸证,其他等。
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交ATA单证册视为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
1.简化通关手续 :
无需填写各国国内报关文件,并免交货物进口各税的担保,从而极大地简化了货物通关手续。
2.节约通关费用和时间 :
在本国申请,从而使持证人在出国前就预先安排好去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海关手续,无需向外国海关提交担保,并可以确保快捷通关。
3.单证可以重复使用 :
暂进口暂出口单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其项下的货物可以在有效期内多次进出口。
4.适用对象广泛 :
从事商务活动人员、各行人士以及从事贸易、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构,均可受益于暂时件出口单证。会议代表、销售人员、参展厂家、广播电视台、演艺团体、记者、、科研人员、旅游者等各界人士及相关机构均可为其所使用的货品申办暂时件出口许可证。
进境ATA单证册在进境后发生毁坏、灭失等情况的,ATA单证册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出证机构申请补发ATA单证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