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推荐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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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12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理赔标准,也熟悉杭州地区各法院的司法实践。我们每年办理数百起交通事故案件,经验丰富。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机构出具的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救费用,保险人在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伤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伤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伤赔偿限额和无责任伤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疾赔偿金、疾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费、费、营养费。
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乘者损害的,应适当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本车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无偿搭乘者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