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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青岛免费咨询法律网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07
法律咨询的案件类型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法律咨询的案件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民商案件: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赡养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商品买卖、纠纷、承揽合同、担保合同、物权纠纷、知识产权、海商纠纷、证券纠纷、破产纠纷、纠纷、人事争议、其他纠纷.
二、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故意、交通肇事、危害、夺、犯罪、文物犯罪、遗弃、危害国防利益、劫、、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其他.
三、行政案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程序、国家赔偿、其他.
在现在社会中,法律纠纷时常发生,很多人不懂得法律依据及解决办法,就需要向法律咨询公司或者法律服务公司求助。
租赁合同因征收终止,承租人无权分割补偿款
本案要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房屋被国家征收,其征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并非征收补偿的对象。承租人因出租房屋被征收而向出租人主张分割补偿款项的,不能根据征收补偿协议以征收补偿项目名称来确定具体补偿款项是否给予承租人的,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并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按租赁合同纠纷予以裁判。
一方负债,列双方为共同被告。
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共同债务的定义及负担原则做了规定,但对如何界分某项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仍然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要求非直接负债的配偶一方承担责任,其主要依据是涉案债务发生在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共同债务处理。
如在实体程序中不列为共同被告,可能会存在执行程序中不追加非直接负债的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的风险。由于不动产等重大财产往往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可能主张系共同财产而对抗执行,故给执行程序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在实体审理程序中即明确是否为共同债务。
租赁合同中“同时租用、同时终止”条款是对合同解除的约定
本案要旨:两份约定租赁期限相同的合同主体并不必然成为履行该约定条款的共同体,应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断三个主体之间签订的两份合同是两个存在一定联系的独立合同还是三方合同。“同时租用、同时终止”条款实则是对合同解除的约定,一份合同的提前终止导致另一份合同解除条件的成就,享有解除权一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
支付令的债务人异议及审查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2.《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三十八条: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3.《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2号)第七条: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的送达
《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三十一条: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可以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