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公司公证类型:
1.办理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注册、商业登记证、NC1或AR1、章程)。
2.办理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注册、商业登记证)
3.其他文件(董事会决议、银行资信、授权书、委托书、合同协议、证据单据、法律意见书等)
香港公司文件属于商业文书,在中国大陆由于无法查询到香港公司是否真实合法的存在,因此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任何城市使用,都需进行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很多人对此认识是不清晰的,与香港律师见证,香港国际公证常常混淆。
用于中国大陆的公证为中国委托公证认证公证。
香港文书在非大陆使用其公证类型为国际律师公证。
香港律师见证与此是不同的。
香港律师公证办理时间一般为1周,其商业文书公证费用与公证资料多少有关系,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香港公司公证流程可以分为步骤:
1、客户首先向会计师事务所确认香港公司公证种类,提交需公证资料;2、按照客户所提供资料,办理委托确认书;
3、客户付款给第三方;
4、我司提交资料至香港司法部办理,办理时间为8-10个工作日;
5、公证完成,给客户邮寄公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公证时间
一般3-8个工作日 即可完成,使馆认证具体看安排,如遇政策调整、台风天气等可能会有延误,请咨询我司顾问了解。
公证费用
包含律师费、部门费用、手续费、快递费用等,档数量会影响收费标准,详细报价清单请与我司顾问沟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