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网络犯刑事律师 市南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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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2
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一般都是有一个期限规定的,这是为了防止办案人员怠工、拖延案件办理的时间。那么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是多久呢?或许很多人都想具体知道办案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侦查阶段: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理阶段: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中华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骗取罪
骗取罪的背景在于,实践中金融欺诈案件愈演愈烈,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大量增加,以致严重危及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却难以证明骗贷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不能以诈骗罪相绳;故而,本罪旨在将使用欺诈手段取银行,致使银行的安全回收产生了具体性危险,又难以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从而将预防金融风险的防线前移。
审查起诉程序
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提起公诉。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罪追诉标准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罪是结果犯,要求有损害后果——“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关于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恶意型”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恶意”的数额应为涉案实际消费数额扣除实际还款数额。实践中,金融机构对规定了、滞纳金等,对归还的款项一般先用于支付、滞纳金,所以在犯罪时不应单纯依据金融机构出具的本金材料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