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律师 宁波车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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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02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理赔标准,也熟悉杭州地区各法院的司法实践。我们每年办理数百起交通事故案件,经验丰富。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和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或者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救费用。
因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机构垫付救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系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按份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应由主张机动车所有人需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租用人或借用人不具备驾驶、酒后驾车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安全驾车的事由,或者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的,应认定其具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