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粤海街道食堂验收
行 业: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24
现场勘察主要核实所收集的资料,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布局、 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品种与产量、 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 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工程、 污染源排放管网和排放口位置等。
详细检查生产记录,特别是试生产以来月生产情况和工况,了解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核实实际产品、 工艺、 生产规模与批复是否相符 ,计算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所需的生产能力。
此外,还应关注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 工程实际变更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影响变化的调查 ,对明显与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不相符处必须严肃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确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由于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较短( 一般为3 个月),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在设计、 安装、 运行阶段的问题不一定能马上暴露,加上验收监测频次有限和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仍不尽完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非是此项工作的终结,而应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对验收后建设项目的监督监测是验收监测的延续和补充,同时也是建设项目后续管理的必要手段。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某些主要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污染物去除效率,环保主管部门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中有明确要求。监测时不能仅以设施的进出浓度为主要依据,要重视一些主要的工程数据,如各工艺单元的处理数据、 投资及运行费用等 ,更要重视生产中的物料核算和平衡问题,以监测企业生产水平、 生产状况、工艺流程为前提 ,监测结果要与企业整体物料平衡相一致。
同时,还要重视监测结果的可比性。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只有在与环评报告、 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时 ,得出的处理效率才具有可比性, 否则,即使监测结果达到甚至好于设计指标也不真实。
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手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场监测期间随时掌握建设单位生产工况,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客观性和公正性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特别重视生产负荷的确定,只有在工况稳定、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75%以上( 或国家、 地方排放标准规定的生产负荷 )情况下得到的监测数据,才能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时候,竣工验收报告并不是前置条件,但是需要提交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