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口海运墨西哥价格咨询 出口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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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代理 进出口代理
发布时间:2021-03-24
外贸出口退税流程怎么走
1、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
(2)出口商品;
(3)购进货物取得的(抵扣联,并应自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3、根据主管税务要求,使用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4、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的要求进行处理。
5、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外贸出口报关流程怎么走以及外贸出口退税流程怎么走等相关法律知识。在这小编提醒大家一句,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进仓库注意事项:
1.单件货物超长(3米或以上)超重(2500kgs或以上或整票超过五吨且体积大于十立方的,询价时请确认;
如有商检,需要提醒客户在商检单截止时间前提供商检换证凭单或电子转单。商检单数量不可小于报关数量。
1、任何情况下货物装柜时,箱内所装货物重量不能超过集装箱的大装载量,即集装箱总量减去集装箱的自重所得。一般情况下,总重和自重都会标在集装箱的箱门上。
2、每个集装箱的单位容重是一定的,因此在箱内装载同种货物时,只要知道货物密度,就可以断定出是重货还是轻货。
3、装载时要使箱底上的负荷平衡,特别要严格禁止负荷重心偏在一端的情况。
4、避免产生集中载荷。“如在装载机械设备等重货时,箱底应铺上木板等衬垫材料,尽量分散其负荷。
5、使用人力装货时要注意包装上有无“不可倒置”、“平放”、“竖放”等装卸指示标志。务必正确使用装货工具,捆包货禁止使用手钩。
6、装载货板货时,要确切掌握集装箱内部尺寸和货物包装的外部尺寸,以便计算装载件数,以达到尽量减少弃位、多装货物的目的。
7、用叉式装卸车装箱时,将受到机械的自由提升高度和门架高度的限制。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叉车装箱可一次装载两层,但上下要留有一定的间隙。此外,还应注意货物下面应铺有垫木,以便使货叉能顺利抽出。
8、货物好不要裸装,起码要有包装,不要一味的为节省空间而导致货物受损。一般的货物也都会有包装,只有比如大件的机器如锅炉、建材之类的会比较麻烦,必须要捆扎、绑紧以防止松动。
另外,一般用普通起重量为2吨的叉式装卸车,其自由提升高度为1250px左右。但还有一种是全自由提升高度的叉式装卸车,这种机械只要箱内高度允许,就不受门架起升高度的影响,且能很方便地堆装两层货物。此外,还应注意货物下面应铺有垫木,以便使货叉能顺利抽出。
后,货物好不要裸装,起码要有包装,不要一味的为节省空间而导致货物受损。一般的货物也都会有包装,只有比如大件的机器如锅炉、建材之类的会比较麻烦,必须要捆扎、绑紧以防止松动。其实只要仔细认真,也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寄单第二天与上海巨帆对应操作人员核对是否到单,并跟踪审单情况,如有问题时间通知客户并及时处理。
为提高通关效率,《规定》中规定,经海关批准,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经海关批准的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 报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有关随附单证 、 进出口货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验核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有效期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准。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税率、汇率的适用,按照《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情况下,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
集中申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有效担保,并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按照要求向海关报告货物的进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税号、品名、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数量、重量、收(发)货单位等海关所必需的信息,海关可准许先予查验和提取货物。
集中申报企业提取货物后,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及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按照《中华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经海关同意,可以定期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