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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香港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表,次可做多18个月账,所以新公司个会计年度可选择18个月(成立日期起算),也可选择少于18个月,以后每年报税一次(做12个月账)。香港公司报税需要提供银行月结单、水单,公司业务相关、收据和运输单/装箱单及公司日常运营的费用等收支有关资料,所以平日要注意保留这些资料,方便记账做账。由会计服务团队,凭着多年会计税务知识和经验,致力为客人提供一站式会计理账及税务服务,主要提供香港及海外公司的做帐,核数,报税,另兼预备公司秘书文件,免费提供财务税务咨询等业务。
两种做账报税方案
1、零申报
(1)要求:没有在香港购买任何物业;没有开香港银行账户或者账户没有资金进出;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2)做账报税:无需做账,只需填写利得税表,但必须保存公司的所以及合约。
注意:存在高度风险,轻则罚款,重则冻结银行账户。
2、离岸免税申报(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1)要求:货物没有经过香港海关;没有任何香港客户;在香港没有实际经营场所;没有香港物业;没有雇佣香港人;没有香港业务。
(2)做账报税:需要做账、核数、报税。其中核数必须由香港持证核数师来做核数(审计),必须保存以往7年内的所有和合同,以便查账。
注意:建议由公司来代理记账、理账。
征税对象没有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区别,都应纳税。所以,香港居民得自海外的利润可不用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香港居民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
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
简单来说就是:任何成立后有业务发生的香港公司,均需纳税。如果利润并非来源于香港,则无需缴税。(提醒:利润并非来源于香港,需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税金,一般称 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利得税税率为:净利润的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