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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武汉CE认证费用
行 业:咨询 管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20
协调标准 HS Harmonised Standards
• 符合新方法指令,每项指令有对应的协
调 标 准 目 录 , 在 欧 盟 公 报 (official
journal O.J.)上公布
• 与协调标准冲突的国家标准必须撤销
• 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途径—符合协调标
准是推断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通道
公 告 机 构 ( N o t i f i e d b o d y ) 介 绍
1/ 公告机构NB
NB 机构的义务 NB机构禁止参与的活动
• 定义指令 - NB机构无权起草指令,对
NB机构的职责 • 与其他NB机构合作来协调统一合格评
定程序 指令是否通过也无表决权
• 咨询 - NB机构自身禁止向制造商或者
• 确定产品适用的指令,协调标准的要求 • 对每个新方法指令建立合作关系 其授权机构提供咨询业务
• 进行EC型式试验认可 • 参加国家及欧盟层次上的技术活动
• 评审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 如果公告机构拒绝参加合作,
• 产品现场检查,包括质量保证能力(适
用情况下)
• 出具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CoC) 则撤销其公告
概述
CE的适用范围 – 欧盟成员国名单
目前15个成员国
德国,英国,法国, 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比 利时,葡萄牙,瑞典,奥地利,芬兰,丹麦,爱尔 兰,卢森堡
2004年增加6个成员国 – 波兰,匈牙利, 捷克, 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
以后再增加6个成员国 –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 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
如下国家虽非欧盟但仍需要CE 标志: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共4 个成员国中除瑞士以外的 其它3 个成员国。冰岛,列支敦斯登,挪威.
半欧盟国家︰土耳其。因等原因不被欧盟接受,但是其决心要加入欧盟组织,所以把CE 列为 进入土耳其的强制性要求。
欧盟商品流通的四个环节
• 法规(条例)Regulation —— 强制性,成员国法律不得与之抵触
• 指令(技术法规)Directive—— 强制性,规定了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
• 协调标准 Harmonized Standard—— 技术规范,非强制性,取代成员国标准
- 由欧洲电工会(CENELEC); 欧洲标准会(CEN); 欧洲通讯标准协会(ETSI)
• 合格评定 Conformity Assessment –—— 确定是否满足基本安全的途径,共八种基本认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