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特点,可归纳为: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时间、次数不受限制,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入考场后按监考员的座位就座,将准考证及有效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题卡和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及题卡上的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号等栏目。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自学考试的优势:“宽进严出”,不进行入学考试,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可以直接入学,名额上不受国家计划的限制,这为广大的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打开了方便之门。
高等教育自学是个人自学和国家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提高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