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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行车记录仪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2
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今后国内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9)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个月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9)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2019)两份技术标准文件。
第三章 传输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第十五条 传输数据质量满足以下方面要求:
(一)数据完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确保其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相关数据字段内容齐全完整,不遗漏信息及字段。
(二)数据规范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字段内容在元素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长度、取值范围、数据精度、编码规则等应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相关要求。
(三)数据及时性: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静态信息变更的,应于变更后内将信息传输至部级平台;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应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60秒。
(四)数据真实性:网约车平台公司传输的数据内容应真实有效,基础静态信息、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间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关联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应正确、真实和完整。
(一)车载终端。
1.更换微处理器、卫星定位芯片、通信模块的;
2.变更设备适用终端类别的;
3.涉及车载终端能够影响设备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二)平台。
1.平台系统架构、服务软件的性能发生变化的;
2.涉及平台能够影响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第十九条已公告的车载终端和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通信信息中心备案,提交变更申请且审核合格后报交通运输部公告,其变更详细信息将由通信信息中心发布:
(一)车载终端和平台产品申请单位名称信息、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二)平台产品变更平台名称及IP地址的。
IOV114按:不知道这个智能视频设备是不是就是指基于视频的主动安全防控设备,但从现在的情势来看,应该就是,交通运输部在8月底发布过《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报警技术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既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营运货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上安装智能视频报警装置,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应前装智能视频报警装置,实现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
视频行驶记录仪3C认证导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载终端产品的在国内的销售必须通过3C认证,以确保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CNCA-C11-14: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要求,过检产品根据GB/T 19056标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与评分:
1、基本要求与性能:一般要求、电气部件、定位性能、数据分析软件、数据安全性、
2、电源:电压适应性、耐电源极性反接、耐电源过电压、断电保护等性能
3、行驶信息记录:速度、事故疑点、超时驾驶、位置、驾驶人身份、里程、安装参数、日志等功能:自检、数据通信、安全警示、显示、打印输出、定位等
4、记录误差:时间、速度、里程等
5、环境适应性:高/低温、恒定湿热、振动、冲击、外壳防护等级、
6、抗干扰性:抗汽车电点火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瞬态抗扰性
汽车视频行驶记录仪主要功能与特性:
1、通过GB/T19056-2012新国标和JT/T794北斗双模终端部标检测,符合JT/T794视频终端报批稿标准
2、8路实时音视频存储,图片抓拍
3、北斗/GPS双模精度定位,水平≤15m,高程≤30m;测速精度:2M/S
4、行驶信息记录:车速、转向、刹车、倒车、开关门、驾驶员信息等
5、告警管理:超速、紧急、疲劳驾驶、停车超时、线路偏移、进出区域、存储故障、GPS数据丢失、碰撞侧翻等
6、支持宏电车联网管理平台
交通部过检周期及流程:
1、资料及服务器准备齐全3个工作日
2、递交电子资料初审7个工作日
3、递交纸质资料复审,交检测7个工作日
4、预约去检测中心过检约7-30个工作日
5、过检通过后,等待检测中心发回检测报告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