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物流纠纷律师律师事务所-物流纠纷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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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1.文释原则
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如果同一词语出现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释应一致,术语应按本行业的通用含释。
2.意图解释原则
指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一般只能适用于文义不清,条款用词不准确、混乱模糊的情形,解释时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文字、订约时的背景、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推定。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只有保险合同法律上的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所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是合同当事人没有疑问。其中投保人是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给付或者赔偿保险金的具有保险业务经营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要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有概念,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的概念。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关系人指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现在的物流企业中,有30%的物流企业买错了保险,50%的物流企业遭遇了理赔纠纷,60%的物流企业遭遇了条款的纠纷。比如说:30%的物流企业买错了保险,就是物流企业买了保险,但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如果物流企业需要一份年度保单,70%的保单默认投保人是物流企业,但是被保险人默认的却是实际货主。一旦发生事故,货主配合物流企业进行了索赔,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取得代为追偿权,保险公司有权向物流企业进行追偿,这样物流企业还是需要赔给保险公司。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这份保单是物流企业花钱买的,但是在出了事故的时候,要么不能索赔,要么保险公司赔了之后还能找物流企业再赔,那么这份保单对物流企业来说就没什么用了,这就是买错了保险。这种情况物流企业应该购买物流责任险,但是面前却买了适合贸易环节的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遭受损失的一种保险。
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国内贸易,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相应的运输过程,凡在货物运输中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投保货物运输险,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