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费用
价格:18888.00起
6 监督审核
6.1 本机构将对持有本机构颁发的HSE 认证证书的组织(获证组织)
进行跟踪,监督获证组织持续运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并符合
HSE 认证要求。
6.2 跟踪监督审核的长时间间隔不超过12 个月,当获证组织健康、
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或发生重大健康、安全与环境事
故时,本机构将增加跟踪监督的频次。
6.3 HSE 监督审核的时间根据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的相关要求进行
确定,并不少于初次审核人日数的1/3。
6.4 监督审核的审核组应满足5.3.2 要求。
6.5 监督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针对
5.5 认证决定
5.5.1 本机构在对审核报告、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进
行综合评价基础上,作出认证决定。
5.5.2 当有充分的客观证据申请组织满足下列要求的,可评定该
申请组织符合HSE 认证要求,本机构向其颁发HSE 认证证书:
(1)申请组织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符合认证依据的要
求且运行有效。
(2)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申请组织按照认证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予以受理认证申请。未通过申
请评审的,本机构书面通知申请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和完善,或不
受理认证申请并明示理由。
5.2.3 签订认证合同
在实施认证审核之前,本机构将与认证申请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
力的书面认证合同,以明确相关方的责任。
4.1全厂环境保护归生产部管理,环保人员主要职责:贯彻督促执行国家环境保地方有关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厂环保计划,做好环保宣传,配合有关环保单位进行“三废治理”,做好“三废”达标排放工作。
4.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贯彻“三同时”制度,有环保部门参加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
4.3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约7%的费用作为环保治理经费,生产部要会同财务部做好排污费年度计划,按时交纳排污费,保证环保款项专款。
4.4遵照国家环境保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污染、排放部门负责和配合搞好“三废”治理和管理工作。
4.5全厂要做好绿化,美化环境工作,各部门要落实清洁卫生制度,创我厂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6各车间要加强生产中的环境管理,开展综合利用和循环使用,减少排放量,减少污染和降低噪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提高环境质量,保证(污水处理、烟尘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护保养工作。
4.7本厂要逐步认识和组织环保监测工作,掌握本厂的环境状态和发展趋势,建立环境保护档案。
4.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环境保,促进我全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