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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南通知名化妆品
行 业:咨询 技术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05
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
四、一个境内责任人接受不同生产企业的授权应分别报送资料注册系统用户名,境内委托生产的也应单独注册系统用户名。
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
一、境内责任人在申报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前,应当通过备案系统“网上办事”栏目报送以下资料进行用户注册:
1.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的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用户名称注册申请书;
2.生产企业对境内责任人的授权书及其公,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翻译件与原件一致进行公证;
3.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
境内责任人可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用户名审核结果。系统审核通过后,境内责任人应持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资料(其中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需上传原件电子版,纸质版本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至本服务指南中纸质备案资料接收地址领取备案系统用户名称和初始密码。
《辽宁省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指南》
3.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1)申请表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填报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备案申请表保证书应由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该生产企业的签字人或其授权的境内责任人的签字人签字;无公章的,应在保证书生产企业签章处予以。备案申请表承诺书应由境内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该单位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境内责任人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签字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及其中文译文,并做中文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的公证。每次提交备案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委托签字授权书原件所在的备案产品名称。授权委托签字的内容不应包括于境内责任人授权书中。
《辽宁省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指南》
(3)产品配方应按照系统说明的要求在线填报,填报后在线打印,该配方应包括许可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配方的确认,其确认日期应与检验样品的受理日期一致。当出现重新填写打印产品配方的条形码与已由检验机构确认的配方条形码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条形码不一致的配方,并提交承诺,明确两份配方的条形码情况。产品配方要求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