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区申请执行标准备案有什么用 执行标准备案
价格:100.00起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吉林地区申请执行标准备案有什么用
行 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04
办理依据
1.《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备案。
折叠编辑本段办理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省地的企业可直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另外在国内已有机构为了能让更多企业顺利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而开展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服务。
复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
(二)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
(四)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
(五)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
一、办理流程
1、受理
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确认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予以受理,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2、审查
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查,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2)、是否与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3、备案
企业标准经备案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编号,在正式文本上加盖备案章,并书面通知申报备案的企业;
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与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抵触的将责令企业停止实施并限期改正。
二、企业标准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标准申请备案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3、企业产品标准文本报批稿一式五份;
4、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附审查人员名单)一份;
5、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实施通知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产品标准电子文本一份。
7、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标准的复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标准的备案有效期届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等发生重大改变的。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备案程序按本指南条执行。
方法/步骤5:
五、有关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2、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由企业负责制定和发布实施,并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3、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4、发现应当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或者超过备案有效期而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企业不按照规定备案,按无标生产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到期不改的1万元以下罚款。
每三年修订一次,编号当中的年代号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每次的修订的时候确定替代版本,如Q/XXX000-2010替代Q/XXX000-2007。 每次修改都是在原来版本的基础上修改的,修改版本的企业标准号也是不会变的,变的是年代版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