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ISO14001价格 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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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3
1、中华共和国宪法
2、中华共和国刑法
3、中华共和国环境保*
4、中华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共和国海洋环境保*
9、中华共和国能源法
10、中华共和国消防法
11、中华共和国森林法
12、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中华共和国草原法
14、中华共和国渔业法
15、中华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8、中华共和国水法
19、中华共和国煤炭法
主要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目录清单
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2、中华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中华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4、中华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5、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6、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管理规定
7、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8、中华共和国民用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0、中华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11、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12、土地复垦规定
13、中华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15、中华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6、中华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7、中华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8、中华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
1、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2、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3、《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稿
4、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6、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7、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8、生物多样性公约
9、大陆架公约
10、防止因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约(修正本)
11、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12、海洋法公约
13、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第二章 环境保护标准
2.1主要环境质量标准
1、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2、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0/01/01)
3、GB9137-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高允许浓度
4、GB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5、GB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6、GB12941-91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7、G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8、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9、GB3095-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GB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11、GB9078-85 工业炉窖烟尘排放标准
12、GB11641-89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3、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4、GWPB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00/3/1)
15、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6、GB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7、GB14761.1-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GB14761.2-93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 GB14761.3-93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GB14761.4-93汽油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21、 GB1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22、 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23、 GB14761.7-93汽油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24、GB16297-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5、GB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6、GB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27、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客观评价,以判定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3.5.5)。
注 1:内部审核由组织(3.1.4)自行实施执行或由外部其他方代表其实施。
注 2:审核可以是结合审核(结合两个或多个领域)。
注 3: 审核应由与被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无偏见和无利益冲突的人员进行,以证实其独立性。
注 4:“审核证据”包括与审核准则相关且可验证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而“审核准则”则是指与审核证据进行比较时作为参照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3.2.8),GB/T19011 3.3 和 3.2 中分别对它们进行了定义。
3.1.5 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高层指挥并控制组织(3.1.4)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 1: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
注 2:若管理体系(3.1.1)的范围仅涵盖组织的一部分,则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并控制组织该部分的人员。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在历经了三年的修订后,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本文对2015版标准的修订背景及主要变化点进行介绍。
一、修订背景
1、面临的挑战
(1)各方面给环境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污染、资源的低效使用、废物管理不当、气候变化、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给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
(2)法律法规要求日趋严格 这十年间有很多新法律法规颁布,就我国而言,发布了《中华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而且有环境保、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很多法规得到修订,对组织的环境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增多除了原先的管理体系标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外,ISO还发布了很多其他管理体系类的标准,如: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到目前,ISO已经发布了近20个可用于的管理体系标准,但因各标准的框架、结构和内容存在很多差异,给推行管理体系的组织带来很多困扰。
(4)经营管理实践的发展随着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的发展,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丰富和科学,如过程方法、基于风险的管理、PDCA运行管理、生命周期的管理等等。
(5)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责任成为焦点“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2、修订原则
本次ISO 14001;2015修订的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1)遵循ISO MSS HLS要求为了解决组织推行多个管理体系时的整合问题,ISO发布了针对MSS(管理体系标准)的HLS(高阶结构),2012年通过ISO/IEC 导则1部分附件SL发布,要求今后所有制定和修订的管理体系标准必需遵循该HLS的框架结构,并具有核心定义的通用术语和具有相同的核心正文。
(2)考虑FC提出的建议"Future Challenges for EMS" Study Group(“环境管理体系未来挑战”研究组,简称FC)是随着ISO 14001:2004标准系统评审工作的开始,于2008年由 ISO/TC207 SC1成立的一个小组,负责调研标准使用者对ISO 14001:2004和ISO 14004:2004的意见,并总结为FC的建议,作为ISO 14001和ISO 14004修订时的参考输入。
FC终建议,基本都在ISO 14001:2015标准中得到了体现,如:
(1) 澄清ISO 14001中的(改进)环境绩效的要求。
(2) 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时,更清晰地考虑生命周期的思路和价值链的观点。
(3)修订的ISO 14001标准应要求组织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策略,包括信息交流的目标,识别有关的相关方,并描述交流什么以及何时交流等。
(4)将环境管理融入组织的业务活动中,以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保持现有标准的核心要求
ISO 14001:2004标准推行了10年多,其对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因此,ISO 14001:2015标准需要保留原ISO 14001:2004标准的主要原则和核心要求,比如: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条款。
二、ISO 14001:2015主要变化
ISO14001:2015版标准(以下简称2015版标准)相对于ISO 14001:2004版标准(以下简称2004版标准)则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标准结构上的变化
ISO 14001:2015标准结构采用了HLS,除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外,标准正文包括7个条款:4.组织所处的环境、5.作用、6.策划、7. 支持、8. 运行、9. 绩效评价、10. 改进。
2、术语和定义上的变化2015版标准共有33个术语,相对于2004版标准,除了术语“污染预防”没有任何变化外,其它都发生了变化。
(1)新增术语20个 其中,15个术语来自于HLS的通用术语,包括:管理体系、高管理者、目标、要求、风险、能力、文件化信息、外包、过程、审核、符合、有效性、监视、测量、绩效。 5个术语是新增的、环境管理体系领域的特定术语,包括:环境状况、合规义务、风险与机遇、生命周期、参数。
(2)修订术语12个10个定义进行了修改: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方针、组织、相关方、环境因素、环境目标、纠正措施、环境绩效、持续改进。注解有增加或修改的2个:环境、不符合。
(3)取消了2004版中原有的7个术语 审核员、文件、内部审核、预防措施、环境指标、记录、程序。
3、提出战略环境管理的思维
2015版标准明确要求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融入组织的战略过程的策划中。2015版标准中新增加的条款4.1(理解组织所处的环境)和4.2(理解相关方需求和期望),要求从组织和环境两者的利益出发,识别并利用机遇,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与相关方的需求(包括法规要求)和期望有关的事项或变化的环境,以及地区的、区域的和全球的可以影响组织或被组织影响的环境状况。一旦被确定为优先项,减少风险和开拓有益机遇的措施则应被融入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策划中。 另外,2015版标准还提出环境管理体系应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体现在条款5.1c:高管理者应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整合进组织的经营过程中;条款6.2.2: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融入组织的业务流程中。
4、采用基于风险的思维
基于风险的思维是2015版标准的特点,其主要源于HLS中的要求,任何一个管理体系都应是一个预防性的管理工作,都是在考虑风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为此,2015版标准新增条款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并且了2004版标准中的预防措施。 在环境管理体系领域,风险是指潜在的不利影响,其可能来自于组织的环境因素、组织的合规义务、以及组织识别的其他要求和问题(标准条款4.1和4.2条款)。
5、强化作用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取决于高管理者下的组织各层次和职能的承诺,高管理者的参与和承诺是成功的关键因素。为此,新版标准新增了条款5.1(作用和承诺),为那些处在岗位的人员(高管理者)增加了特定的职责,以提高其在组织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6、新增保护环境的理念随着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人们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期望已经发生了延伸:不仅仅是污染预防,而是超越污染预防,组织应有与其所处环境积极协调的、主动保护环境免受其活动、产品和服务所带来的损害和退化。 保护环境的理念主要体现在组织环境方针的承诺、组织设立的改进环境绩效的预期结果(环境目标)中。
7、强化提升环境绩效环境绩效是与环境因素管理相关的绩效,不断改善组织的环境绩效应该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重点和终目的,因此,新版标准更加强调了这一点,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明确了“提升环境绩效”是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之一。
(2)“持续改进”的定义更为简洁、明确的提出改进的对象为环境绩效。
(3)标准的多个条款中增加或更为明确了与环境绩效有关的要求,如4.4(环境管理体系)、5.2(环境方针)、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9.1.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3(管理评审)、10.3(持续改进)等。
8、运用生命周期观点为了防止环境因素被无意间转移到产品(服务)的其他阶段,2015版标准引入了生命周期的概念,明确要求在环境因素确定(6.1.2)和运行控制(8.1)时要考虑生命周期的观点。 这也就意味着,除了原有标准中要考虑组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要求外,组织还需要将其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延伸到产品的使用以及产品报废后的处理和处置,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进行一个全面的生命周期评价。
9、细化内外部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过程,使组织能够提供并获得与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并且可以帮助组织发现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收理化建议,进而持续改进。2015版标准在2004版标准的基础上,更加细化了内外部信息交流的要求,要求组织建立一个同等考虑内部和外部交流的信息交流的过程[2],这包括对一致的和可靠的信息进行交流的要求,并且包括建立一种机制,用于在组织控制下的工作人员针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出建议。对外部进行交流的决定组织保留,但是这种决定的做出应考虑信息报告的法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期望。
10、强调履行合规义务 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应是一个负责任的组织行为的底线。因此,在2015版标准中,强调了组织应履行合规义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范围)中明确提到:履行合规义务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之一。除此以外还在 5.2(环境方针); 7.2(能力); 7.3(意识); 7.4.3(外部信息交流);7.5.1(总则); 9.3(管理评审)。
11、对文件化信息的要求考虑到基于计算机和云技术在运行管理体系上的应用,与ISO 9001:2015一样,ISO 14001:2015用“文件化的信息”代替了“文件”和“记录”,这也是HLS对MSS的统一要求。但标准并未强求组织必需使用文件化信息这一术语,并保留灵活性,由组织来确定什么时候需要“程序”以确保有效的过程控制。 2015版标准中“保持文件化信息”表明对“文件”的要求,“保留文件化信息”意味着对“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