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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化妆品安全评价检测
行 业: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21
中心秉承独立、公正、的精神,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检验、检疫、、测试、认证等服务。我们的客户包括众多国际和跨国公司,我们也为海关、工商、法院等机构提供服务。
IQTC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大陆具实力的质量安全服务机构之一,成为保护消费者,保护产品和企业不可或缺的可靠力量。
IQTC下设十一个大型实验室,我们的服务涉及几十个行业,包括消费品、化工、食品、玩具、电子电气、纺织、动植物、化妆品、建材等,能够根据国内外各类安全、质量、性能法规和标准对产品进行评估。其中食品化妆品实验室是国家局认可的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能为企业提供化妆品备案检验服务。
一、进口非化妆品定义
定义:后一道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含港澳台)完成的,不在育 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除臭、祛(含)、防晒用途范 围内的其他化妆品。
二、进口非化妆品申报流程图
1 在华责任 单位备案 送检 材料 制作申报 SFDA 资料
2 检验机构 进行检验 整合报告 申报材料
4 提交 SFDA 受理评审
5 批件
6 原产国生产企业 SFDA 2-3 周时间 1 个月 2 个月 35 个工作日 10 个工作日
三、进口非化妆品申报详细流程
1、 文件及相关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接受、签字 等)
2、 向食品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提交在华责任单位备案资料。
3、在食品总局化妆品申报中注册企业用户名和 密码
4、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办法》确定检验项目
5、样品(数量、净含量均检验要求) ,填写检验申请表,一并送至检验 机构进行检验。
6、检验报告
7、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要求,产品申报资料
8、将完整的申报资料送至食品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9、等待产品审核结果
10、批件
(中心是国认可的化妆品备案检测机构,可以做化妆品备案检验,出具化妆品检验报告)
一、化妆品备案
类采用的是注册制
国产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和非特)属于一个,可以直接在食品总局网站化妆品栏目查询。
非特使用的是备案制。
非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
二、 备案流程
按照国产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要求,境内生产的化妆品的备案流程如下:
(一)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sfda上整理、报送生产配方、销售包装、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二)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部门报送备案信息。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查某个产品的时候会发现两个记录。委托方可以先备案,备案号再交给被委托方备案。
(三)省级食品部门收到企业备案信息后,会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产品的核查。如果备案审核通过,我们就能在非化妆品服务平台查到备案信息,产品也可以进行销售。但是此时并未进行产品实物检测,部门之后会再进行一次实质检查。
(四)对于不属于备案产品范围的、备案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食品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后3个月内,省级食品局会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实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在产品备案信息里进行标注;发现的,依法立案查处。很多人查询某些产品的备案信息会出现“责令改正”字样,就以为这些产品不是正规产品,实际上非正规产品在网上是查不到备案信息的,能在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产品,都是受食品局的,所以“责令改正”都不是重大问题,一般与产品无关,多是备案资料问题。
(六)已经备案的产品,想要变更原备案事项,要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平台重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部门改变的,应当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申请备案。
(七)已备案的产品,每满4年需要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如果某一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企业应当注销原备案信息。
办理进口化妆品备案流程
1.申报主体
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应委托一个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申报,可以为其进口商、经销商、咨询机构、外商独资子公司等。
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
申请企业确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申请企业通常为化妆品拥有者。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通常为其授权的境内销售企业。
1)授权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产品备案/注册申报;
2)在申请企业所在地进行授权书签字属实公证。
3)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进行接受授权公证。
4)向CFDA申请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及申请用户名及密码。
5)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成功,CFDA发放用户名和密码。
3.申报备案资料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生产工艺、产品原包装及翻译、授权书及在华单位营业执照、自由销售等。
4.化妆品批件的有效期。
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四年。四年后可以对批件进行延续申请,延续完成后可以再用四年。申请人申请延续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到期日4个月前提出申请,逾期批件将自行注销。
一、自2019年11月10日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
二、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品政务“网上办事”栏目,通过“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三、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前期已经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所在地省级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有关省级食品品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管理相关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其他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网上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四、已经备案产品拟在境内责任人所在地省(区、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口岸进口的,应当通过备案系统补充填报进口口岸和人等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口。
五、申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参照原食品品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公告》(2019年 第10号)相关要求,进行境内责任人授权、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备案信息凭证打印等相关工作。
关于进口非用途化妆品检验报告、境内化妆品企业委托企业生产等有关事宜,参照原食品品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要求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食监办化管〔2019〕72号)执行。
六、2019年11月10日前申报行政许可且已被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申报单位可在2019年11月20日前向品监督管理部门撤回原行政许可申请,后续由境内责任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备案进口。逾期未撤回的,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原程序继续开展技术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纸质版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9年11月10日前申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尚未取得批件的产品,后续可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未获批准的除外。
七、按照原审批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已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在许可有效期内可继续持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纸质版凭证办理进口,期间需要补发或纠错凭证的,按原有规定办理。
在许可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口,或者有效期结束前原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口。
八、各级品部门应当加大备案进口产品的事中、事后力度,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中心可以为进口化妆品企业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检验、备案代理、风险物质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
有进口化妆品备案检验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中心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