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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东进口口红唇膏备案检验
行 业: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9
中心(简称I QTC) 组建于2005年11月9日, 是广州海关直属事业单位。I QTC作为全国海关系统技术保障龙头机构,承担广东地区进出口产品法定检测、公共技术委托检测和科研等任务。秉承独立、公正、的精神, IQTC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认证测试、检验检疫、验货及、工厂检查、卫生处理评价、能力验证、标准制定、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IQTC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大陆具实力的质量安全服务机构之一,成为保护消费者安全,维护产品信誉和企业不可或缺的可靠力量。
一、化妆品备案
类采用的是注册制
国产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和非特)属于一个,可以直接在食品总局网站化妆品栏目查询。
非特使用的是备案制。
非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
二、 备案流程
按照国产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要求,境内生产的化妆品的备案流程如下:
(一)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sfda上整理、报送生产配方、销售包装、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二)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部门报送备案信息。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查某个产品的时候会发现两个记录。委托方可以先备案,备案号再交给被委托方备案。
(三)省级食品部门收到企业备案信息后,会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产品的核查。如果备案审核通过,我们就能在非化妆品服务平台查到备案信息,产品也可以进行销售。但是此时并未进行产品实物检测,部门之后会再进行一次实质检查。
(四)对于不属于备案产品范围的、备案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食品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后3个月内,省级食品局会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实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在产品备案信息里进行标注;发现的,依法立案查处。很多人查询某些产品的备案信息会出现“责令改正”字样,就以为这些产品不是正规产品,实际上非正规产品在网上是查不到备案信息的,能在非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产品,都是受食品局的,所以“责令改正”都不是重大问题,一般与产品无关,多是备案资料问题。
(六)已经备案的产品,想要变更原备案事项,要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平台重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部门改变的,应当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申请备案。
(七)已备案的产品,每满4年需要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如果某一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企业应当注销原备案信息。
化妆品申报时进口和国产化妆品如何划分?
化妆品申报中的进口化妆品:是指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化妆品申报中国产化妆品:是指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
通常情况下,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是分装,或者罐装工序,因此进口原料在国内分装的产品,属于国产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申报的材料要求有以下内容:
(1)申请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提交申报资料原件 1 份。
(2)除检验报告、文书、 文件及第三方文件外,申报资料原 件应 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进口化妆 品(新原料)申报资料原件还 应由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逐页加盖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 缝章。
(3)使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 册。
(4)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 的填写应当一致。
(6) 所有外文 (地址、 网址、 注册 商标、 名称、 SPF、 PFA 或 PA、 UVA、 UVB 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 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 料前。
(7)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 许可后再次申报的,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更/ 延续)决定书复印件,并说明 再次申报的理由, 同时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原因是否涉及产品性的书面说 明。
(8)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9)文字版和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10)生产和销售文件、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文件、不同国 家 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 委托 加工协议等文件可同时列明 多个产品。 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 一个产品使用原件, 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 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 报,一个产品使用 原件, 其他产品需使用 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 的申报产品名 称。
(11) 产品技术要求电子版应登录食品总局化妆品行政许可网 上申报填写。
(12)进口化妆品申报时应提交产品 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文件。
进口化妆品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一)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 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 经食品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 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性风险的有关性评估资料;
(八) 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 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 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禁限用要求的承诺 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十二)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十三)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我们中心食品化妆品实验室的服务包括:
1、进口化妆品标签检测
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对于标签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若收到有关部门或消费者举报标签违反规定,一经核实,依法处置。
解决方案:①配方准入许可咨询;②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
2、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代理业务
进口非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申请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境内责任人授权、备案系统用户名称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备案信息凭证打印等相关工作。
解决方案:①进口非特化妆品法规咨询;②协助客户进行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申请。③代理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检验报告
3、非特化妆品备案检测
非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的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备案检验需到部门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
解决方案:①备案相关程序、法规咨询;②备案要求的理化卫生、微生物检验;③毒理学实验
4、化妆品原料检测
化妆品原料是化妆品风险物质主要来源之一,原料安全是化妆品安全的前提
解决方案:①重金属检测;②禁限用物质筛查或禁限用物质重点 ;③急性皮肤(眼)性实验、多次皮肤性实验。④风险评估报告
5、毒理学实验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许[2010]82号),规定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要求,毒理学试验是必检项目类别之一
解决方案:①进口化妆品可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进行毒理学动物试验。如急性进口毒性实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急性皮肤性试验、急性眼性试验、皮肤反应试验等。②出口产品,需满足出口国要求,可采用体外试验代替动物试验,如体外细胞毒性试验、眼性试验的鸡胚绒毛尿囊膜试验等
(有进口化妆品备案检验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