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税费申报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清算 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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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2
经营范围包括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税务代办服务;报关代理服务;退税代理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服务;企业代办服务;企业资质代理服务;商标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职业中介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设备、办公用品销售。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4、从中国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5、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税费申报材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 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8、税务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和使用权,其应纳,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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